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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遏制“择校热” 教师须六年换校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8日 11:22   荆楚网

  记者从昨日举行的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工作会上获悉,今年起,全市义务教育段男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下、女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下,连续工作满6年,原则上将换一所学校任教。

  武汉市教育局要求,从今年起,各区每年参加区内交流的教师人数,要达到本区义务教育学校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总数的7%以上。此外,从今年起,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将各选派100名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到农村地区双向对口学校交流一年。武汉市教育局将按人均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据了解,交流期间,绩效考核合格的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派出学校同类人员的平均水平。

  “往年,武汉市教育局一直是提倡和鼓励,但今年,这一政策作为硬性指标和要求,确保教师交流落到实处,尽量缩小同类学校之间的差距,从而遏制‘择校热’。”武汉市教育局有关人士称,对执行“打折扣”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

  据统计,今年,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人数达2744人,比去年增加一倍。其中,初中1052人,小学1692人;中级职称以上教师占63%;市、区以上骨干教师占22%。从教师交流的方式上看,可分3种情况:一是个人主动性交流,二是教育局指令性交流,三是学区内校际教师交流。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小学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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