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禁收择校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2日 12:28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施剑松)禁止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以学科实验班名义招生、禁止学校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昨天,教育部发布《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规范招生入学秩序,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的行为。禁止学校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的行为。禁止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

  教育部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科学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公平分配优质教育资源。制定并执行把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的政策。

  教育部提出,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小学教育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更多关于 择校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