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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评:让择校乱收费多收三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 13: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张东阳 教师

  教育部表示,各地要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是教育部官方首次明确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时间表。教育部还表示,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

  我注意到,最新发布的这份《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定性为“择校乱收费”。我想,既然是“乱收费”,就该果断、彻底、尽快取消。但教育部却又陈述了乱收费所产生的客观原因,为此给出了“3到5年”的缓冲期,整治目标也没有完全取消的意思,而是使这一费用“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一点,与公众的期待恐怕相距甚远。

  应该说,教育部充分掌握了乱收费问题的根本,在于各校之间资源的严重不平衡,也正因此,教育部在上述文件中提出的“十招”,都点到了遏制择校费问题的根本措施上。比如,加快薄弱学校建设、合理配置师资力量等。但问题是,早在5年前,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提出 “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之风”,并在当时就明确提出要“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等措施。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同样在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及教育质量差距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但是,几年来,所有的这些措施似乎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依然严重。

  关于逐步取消择校费的问题提了一年又一年,为何择校费如今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纠正?这固然与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多年来一直没有真正达到“占GDP比重4%”的目标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由于教育的行政化倾向严重,被取消了“名校”、“重点校”称号的那些中小学校,依然能通过行政手段获取优质教育资源,从而使这些学校成为“形象工程”。在此情况下,加快薄弱学校建设等措施,每向前推进一步都会受到众多制约——原先的“名校”、“重点校”既不愿失去充实教育资源的机会,更不愿把自己的优秀教师甚至是校长“交流”出去。

  在此情况下,教育部提出的“3到5年”时间内“使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否“每年都有新成效”,无疑是值得担忧的。即使是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如果教育行政部门没有这种强烈的改进意识,又有谁来真正实施这一系列措施?“3到5年”后,教育部门是否像教育投入占GDP4%的目标那样,迟缓推行一年又一年呢?如果教育部门真的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意志,或许应当从现在开始就严格限制本身就是“乱收费”的择校费,而不是继续让其多收三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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