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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中小学将配备心理健康教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4日 13:53   新华网

  记者4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了解到,到2015年,全市中小学校要按师生比1∶500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文明办、市编制办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意见》提出的分步实施原则,到2011年底,全市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达到1800人,师生比达到1∶800;到2013年底,全市超千人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师生比达到1∶600;到2015年底,全市中小学校按照师生比1∶1000标准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达到500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达到3000人,师生比达到1∶500。 据了解,这是石家庄首次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

  《意见》指出,除了开设心理课以外,专职心理健康教师还需指导和协助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教师解决自身遇到的各种心理问题;做好学生的个体咨询与辅导,提高全校师生心理健康水平。为本校学生和家长提供心理咨询及服务,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环境。

  石家庄市教育局将从2011年到2015年设立专项奖励经费,对取得三级及以上国家心理咨询师证书的农村教师给予奖励。在教师招录过程中,对心理专业教师和获得心理咨询师的教师给予加分。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和市教育局将联合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基金,对心理名师、心理学科带头人给予奖励。从2011年开始,全市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配备情况,将列入全市文明单位评选、各县(市)区教育考核和教育督导评估内容。

  (记者 董智永)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小学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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