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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快乐学习 补课话题又成委员热议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0日 10:36   天山网-新疆都市报

  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李敏燕 温丽娜 新社报道)在休息日、节假日,学校到底该不该给孩子补课?这个话题似乎永远不可能有一个正确答案。在乌鲁木齐各中小学生迎来的寒假假期中,这一话题又成了争论的焦点。

  1月14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紧急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补课。《通知》中特别有两句说明:禁止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利用寒暑假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高三毕业班学生,在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寒暑假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总天数的三分之一。

  看着报纸上公布的这一纸《通知》,乌市某中学初三学生家长王英有点犯愁:女儿今年升高中正是关键时期,尽管女儿在校很努力,但与班上不少尖子同学仍存在较大差距。本来就想在假期里乘着假期补补课让孩子的成绩提高一下,但现在突然来个“一刀切”的“通知”不让补,女儿的成绩怎么提高?比王英更心焦的家长还有很多,高三学生家长柳新苗说,她儿子今年就要高考了,学校再不抓紧补习,她很担心儿子的成绩。

  可能是孩子们所处的学习阶段不同,也可能是家长们的教育方式不同。有的家长就双手赞同教育部门的做法,认为补课既加重了孩子负担,剥夺了孩子的休息权,还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

  事实上,在允不允许学校补课这个问题上,教育部门的确扮演了一个“丑媳妇”难见“公婆”的角色:不准补课,招来部分家长的责难;同意补课,也要挨家长的骂。即便是将补课放开,还将遇到一个如何承担、怎样收费的责任,因为目前根本就没有一个关于学校补课收费的统一标准。在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正规教育收费项目中,无论如何也找不出来“补课”这一项。

  据新疆都市报记者了解,自治区教育厅不让补课的“禁令”也并没有完全“禁”下去。一位家长悄悄告诉记者,他才不理会禁止补课的“通知”呢,他已请了一位退休的中学教师做儿子的家教。虽然收费比学校补课收费要高出几倍,但为了孩子,很值。

  “补课”、“减负”这些充满争议的话题,也被委员们带到了正在召开乌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他们的观点虽然有所不同,但目的却是相同的:一切为了孩子快乐的学习。

  ■委员提案

  补课可以理解 不应额外收费

  提案人:政协委员 王益东

  提案内容:对中学生星期六、假期诸多补课项目和收费应建立长效督查机制

  政协委员王益东在实际生活中了解到:初、高中学生星期六有诸多课补,没完没了的补课,把孩子们本应休息、娱乐的时间完全占有了。现在的学生已经没有了他们这个年龄应该有的快乐。学习内容其实就那么多,都是人为地拖课、加课、占用假期,以数量方式,题海战术、课补战术、反复战术来保证教学质量。通过补课来保证教学质量,其实更是个心理问题。

  王益东有个疑问:“难道补课就能保证教学质量,不补课教学质量就不好保证了?”他认为:当前诸多形式的补课,都会伴生课补收费。为了追求更高的升学率对临进升学的高三年级进行补课的行为,可以理解,但不应该额外收费。名目繁多的课补费自然加大家庭的教育支出,多年来提倡的对学生以及家长的“减负”很难落到实处。

  他建议:教育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建立长效督查机制,严肃查处各学校违反规定以各种形式(比如培训中心)给学生星期六补课、假期补课、补课收费问题。

  学生家长自愿 课余适当补习

  提案人:政协委员 冯向光

  提案内容:允许公办中小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补习教育

  冯向光委员是个务实的人,他觉得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从小学、中学到大学,基本是以分数来决定着孩子的前途和命运。所以家长利用一切机会让孩子补课。另一方面,针对毕业班,学校为了给学生留出更多的时间综合复习,都将课程提前开课讲授,这就出现了利用周六、周日、寒暑假补习辅导的问题。

  在调研中,冯向光发现,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关于禁止公立中小学校在课余、寒暑假期间,在本校给义务教育阶段的各个年级以及高一、高二年级进行补课或上新课,并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收费”等规定,本意是为孩子减负,却导致了许多不该出现的情况。

  例如:学校老师为了培养优秀学生,提高学校知名度,与其他学校竞争,就变相租用校外场地给学生补习,并强行要求学生必须参加。当然所有产生的费用都最终由学生家长承担;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通过一切手段,聘用国办优秀教师兼职,并给予优厚报酬待遇。据了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每节课费用在20—30元左右。还有部分在职教师将本校学生引导到自己家中上课,每课时费用在50元左右。而国办学校规定的课时费,每节才几元钱,高额学费使家长不堪重负。学校老师由于在外兼职或从事业余家教,分散了部分精力,长此以往,造成本职岗位的教学质量的下降;由于国家给国办学校投入了巨大财力,校舍设施在周六、周日、寒暑假期间闲置,这是对国有资源的巨大浪费;学生在社会其他场所参加补习,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产生纠纷。

  冯向光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允许国办学校利用本校设施组织学生适当补习辅导。在充分体现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利用周六、周日、寒暑假,针对学生不同状况、不同年级开展课外补习,一方面,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完成教学工作,另一方面又满足了广大家长学生的需求。同时,按照国办学校规定的课时费标准,适当向学生收取在周六、周日、寒暑假补习的课时费,以提高教师积极性,这样也可从最大程度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全面督促检查 切实落实减负

  提案人:安尼瓦尔·霍加

  提案内容: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安尼瓦尔·霍加委员的提案开门见山,首先摆出两个“文件”:2010年1月10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 深化课程改革,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效率”。2010年12月16日,自治区也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小学生作业量、考试成绩公布、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寒暑假补课等问题进行明文规定。

  虽然有这么多的“文件”为孩子减负保驾,但却收效甚微。安尼瓦尔·霍加在调研中发现: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到校时间过早,在校时间过长,使用资料过滥,家庭作业过多(作业做得过晚,睡眠严重不足),考试次数过频,考试成绩排名次,假日辅导、补课过乱等。

  “长期下去,不但严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对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也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安尼瓦尔·霍加调说,多年来,减负一直是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议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规范要求对减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学校也要对学生每天和假期的作业进行合理安排。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小学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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