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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教育厅:中小学假期办班补课收费 校长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4日 11:10   长春《城市晚报》

  ■记者 闫纪杭/报道  

  本报讯 自中小学放寒假以来,省内个别学校出现利用假期补课现象。为切实为中小学生减负,21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寒假期间禁止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办班补课并收取费用的,学校校长就地免职,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学生。

  “一把手”负总责

  纠正学校假期补课

  通知要求,各市、县两级教育局局长、中小学校长作为“一把手”要负总责,采取果断措施纠正个别学校不按时放寒假,组织学生在校内外上课或补课的问题。禁止假期集体补课,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具体政策规定,对辖区内学校加强监督管理,进行责任追究。

  保证高中学生6周假期

  义务教育阶段7周假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保证普通高中学生6周假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7周假期,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落实各学校在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和提前开学。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不得在假期中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同时,还要加强社会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办班行为。

  假期办班补课并收费

  学校校长就地免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继续设立假期补课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安排专人值守,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对举报的假期补课问题,要按照责任分工,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及时纠正。省教育厅将组织督察组,对各地中小学进行随机督察。

  对违规办班的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通报本地所属学校;对办班补课并收取费用的,学校校长就地免职,然后再调查处理,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额退还给学生;对区域出现大范围乱补课乱收费行为的,省教育厅将通报全省,并提请有关部门对主要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小学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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