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大学的学费还没这么贵!”为孩子交完6000元的作业托管费,21日,家住河西溁湾镇的刘女士尽管感觉轻松了不少,但心里仍然觉得有些不是滋味。记者调查发现,招揽作业托管业务的队伍中,活跃着不少在职教师的身影,且“在职”正在成为重要筹码。(2月22日《长沙晚报》)
家长辅导孩子的作业有些力不从心,而在职老师利用自己的知识辅导作业既得心顺手,又能收取一定的费用,即作业托管费。这事看似两厢情愿,其实不然。
作为老师,在学生作业的辅导上,理应尽一份力。要知道,老师的工作并不仅仅就是上课,最终目的还是传授知识,这就需要将上课传授和课余时间辅导有机结合。显然,将作业辅导全部甩给家长,或者收取作业托管费都是与老师的职责有所违背的。
其实,“作业托管”是一种变相的有偿家教,是有偿家教的“马甲”。因为二者都是通过收取费用对学生进行辅导。国家教育部门一再出台禁止有偿家教的禁令,长沙对此也是反复强调,严禁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阶段的学生进行家教、家养和有偿补课。很显然,这种在职老师承揽“作用托管”并收取费用的做法,已经违法了国家和省市等部门的规定,是需要纠正的。
当前,学生的作业辅导确实是一个问题,家长力不从心是事实,完全依靠老师也不现实,那么,成立专门的“托管中心”是一条出路。但如何成立,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哪些人有资格进入,如何监管等一系列问题,则需要教育等相关部门好好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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