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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教育收费意见 幼儿园乱收费成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8日 14:48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李夏墨)教育部网站近日公布了教育部等七部委制定的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称,将逐步削减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幼儿园赞助费、兴趣班变相收费、研究生收费等也首次被列入教育乱收费治理范围。

  依照今年的教育乱收费治理实施方案,各地要按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其中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要完善备案程序,并加强分类管理。严禁幼儿园(所)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 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 

  乱收费治理方案指出,从明年秋季开始,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比例从30%降到20%。并要求各地加大高 中教育的政府投入,逐步取消高中招收择校生。研究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对于同样备受关注的择校问题,意见指出,在义务教育阶 段,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意见要求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和收费行为,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 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学校接受的正常捐赠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小学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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