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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公办高中择校生比例降10% 北京不超过18%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1日 15:06   《北京考试报》

  教育部等七部门日前出台了《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2年秋季开始,公办普通高中以学校为单位招收择校生比例不能超过20%,比以往规定少了10%。北京已规定不超过18%。

  《意见》指出各地要严格执行并逐步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从2012年秋季开始,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比例降到20%。各地要研究制定加大高中教育政府投入,逐步取消“三限”收费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同时,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学校接受的正常捐赠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本市对高中择校生比例的规定已低于教育部要求。按照北京市规定,学校招收择校生数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正常招生计划的18%,择校生分数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择校费收取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记者 安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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