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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推教育消费券 低保子女幼儿园可用券缴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8日 10:48   东南快报

  今春起每人每年可凭低保证领千元“保教费补助券”,用于交保教费和伙食费

  本报讯(记者 齐榕)今年春季起,农村及城市低保家庭的孩子上幼儿园每人每年可领取千元的“保教费补助券”,孩子每学期注册入园时,家长可持有效“城乡低保证”等证件向幼儿园申请。申请的“保教费补助券”可直接用于缴交幼儿保教费和伙食费。昨日省教育厅透露,这是我省首次将补助以教育消费券的形式呈现。

  此次教育消费券由政府埋单,资金由财政直接划拨到幼儿园,将惠及在全省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园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园)上学的农村及城市低保家庭。每个孩子每年补助1000元,按学期发放,即每生每学期补助500元。

  城乡低保家庭入园幼儿保教费补助实行“持证申领、以券缴费”方式,在幼儿每学期注册入园时,幼儿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效“城乡低保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和教育部门审核认定后开具“保教费补助券”。这种现金代用券,经幼儿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领后直接用于缴交幼儿保教费和伙食费。这一政策从今年春季开始实施,对2011年春季已缴交保教费和伙食费的符合受助条件幼儿,将由幼儿园直接发放保教费补助款。

  据悉,这种以现金代用券方式进行的补助在我省还属首次。此前,在杭州就曾发放过总额过亿元的教育培训消费券。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小学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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