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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教育局:考生对推荐生测试有异议可申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9日 10:12   长春晚报

  18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确保今年我市初中推荐生和高中自主招生测试与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制订了六大工作制度。考生对推荐生测试有异议,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在工作中的失实、失信等违纪行为,涉及到学校的,取消推荐生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学生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大工作制度具体为:

  1.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前将各项测试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名单、初选和复试后的学生各项成绩等在醒目位置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一周。

  2.诚信制度。各县(市)区及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对参加评定的教师进行培训和资格认定。学校要实事求是地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业成绩、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操作与实践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参与综合素质评定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诚信档案。

  3.考生申诉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自觉维护学生依法接受教育的权益。考生如对测试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必须认真对待考生的申诉,认真进行调查,实事求是地做好处理。

  4.培训制度。要对参与综合素质评定、各项加试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等方面的能力,以确保评定结果的可信度。所有参加评定和测试的具体工作人员必须经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后方可参加评定和测试工作。

  5.监督评估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全面负责初中毕业生的综合测试工作,全程监控工作的进程,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推荐生工作万无一失。

  6.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弄虚作假的、循私舞弊的和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工作中的失实、失信等违纪行为,涉及到学校的,取消推荐生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学生的,取消录取资格。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小学教育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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