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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指点迷津 买房承诺不等于入学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4日 15:5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编者按:5月19日本报A18版刊登的《为孩子读书买房却读不了书》一文引起众多市民的关注,不少家长致电本报热线96333反映孩子在入学报名中遇到的一些困惑和难题。带着众多家长的疑惑,记者日前走访了教育部门的相关人士。

  购房合同≈入学依据

  望城县的胡女士致电本报热线96333说,孩子现在就读于望城县星城实验小学,马上要毕业了,想升本校中学。不过入读星城实验中学需要望城县户口,她自己买的新房虽在望城但还没有房产证,所以也没有办理户口迁移。她想知道:就近入学到底以什么为准?

  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缪雅琴告诉记者,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为依据。就近入学最好户口和房产证一致,如果没有户口,以房产证为基准,没有房产证,购房合同也可以。另外,《通知》还规定:全日制公办小学、初中或九年制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

  就近原则≠绝对就近

  陈女士致电本报称,老公在天心区仰天湖这边上班,但二人的户口都不在长沙。最近在报纸上看到,适龄孩子可以就近入学后,她就去附近的曙光小学咨询。学校负责人看了陈女士提供的从业证明、居住证、保险证等证明,说她住的地方属于仰天湖小学范围,但小孩还是只能在定点学校书院路第一小学就读。陈女士希望小孩能在附近读书,应该怎么办?

  缪雅琴处长表示,按照《通知》规定,区(县、市)教育局应根据就近入学、相对稳定的原则进行学区划分。但现实情况是“就近”原则并非“绝对就近”,而是“相对就近”。缪雅琴说,目前长沙市出现大量的新建小区,其住户子女入学一般都依据就近原则,但也必须考虑周边学校的师资、校舍等承受能力。若新建小区适龄儿童数量超出其相邻最近的学校的承受能力,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但务必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上学,对此家长应正确对待。仰天湖小学作为一所生源爆满的学校,在容量不够的情况下,部分儿童只能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就读学校。

  就读名校≤开发商承诺

  市民邓女士来电反映,他们是天心区青园花都的住户,买房时开发商说孩子可以去附近学校就读。但孩子去附近的井岗小学报名时,学校却不予办理,说其楼盘开发商没有交教育基金。但开发商又说手续都是办全了的。直到现在,孩子入学的问题也没解决。

  对此,缪雅琴说为孩子读书而买房的家长们切记,不要开发商说什么就相信什么。买房的时候,一定要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问清楚,以后孩子在哪里入学,开发商交没交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并要求开发商提供所在楼盘与就读学校的协议等书面材料。只要开发商把一切费用交清,教育部门肯定会划分好学区。但是,如果开发商没有按规定做,即使旁边就是名校,小区居民的子女也没法享受。

  家长可登录长沙教育信息网查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www.csedu.gov.cn/cityedufile/356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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