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团市委前日公布的《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预防有效途径研究以佛山市为例》调查报告显示:未成年在校生犯罪八成是暴力犯罪
本报昨日报道《初三生校门口被追砍 警方:打人者中有学生》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引发社会对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问题的关注。佛山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情况如何?在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在校学生犯罪的干预工作上,又存在什么缺失呢?
前日,佛山团市委公布《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预防有效途径研究以佛山市为例》调查报告。从2007年、2008年、2009年三年的数据看,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约占3%左右,在未成年学生罪犯中,暴力犯罪所占比重较大,连续3年达80%。
而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从2008年到2010年上半年,在校学生犯罪主体中,文化程度为初中的近六成。作案形式以团伙犯罪为主。团伙犯罪占在校学生犯罪总数的74.3%。犯罪类型相对集中,其中抢劫、故意伤害、盗窃犯罪占在校学生犯罪总数的81.1%。
七成学生感觉到法律知识缺乏
课题组向佛山五区10所初中、高中、职中、中专、技校未成年在校学生发出《〈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预防有效途径研究〉课题调查问卷》2030份,收回问卷2015份,有效问卷2014份。
统计显示,当问及“你清楚什么样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吗?”,选择“有些清楚有些不清楚”的占49%;选择“清楚”的占47%,选择“不清楚”的占4%。
在关于“你觉得自己的法律知识够用吗?”问题上,选择“不够用”的占70%;选择“够用”的占21%,选择“其他”的占6%,选择“不需要法律知识”的占3%。
原因分析
心理发展尚未成熟
“我抱着以牙还牙的心态”、“玩网上暴力游戏很想打人、偷东西”、“一时的歪念和冲动”……在收回的调查问卷中,部分学生认为导致“违法犯罪的行为或倾向”存在上述自身的原因。
家庭“第一课堂”功能弱化
调查人员分析,家庭是每个学生的第一课堂,在他们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在校学生的犯罪轨迹看,很多可以从家庭功能弱化方面找到一些印记。其中,由于家庭结构残缺,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缺乏种种关爱而逐渐扭曲了性格。
学校教育存在偏差
调查结果显示,部分学校单纯追求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忽视法制教育、素质教育,导致学生对于违法犯罪缺乏“免疫能力”。有的学生在犯罪时,不知道或者不考虑犯罪行为的后果或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调查人员发现,个别教师责任心不强,缺乏对“差生”的关怀和帮助,把“差生”视为“包袱”,冷嘲热讽,甚至采取劝退、开除等形式将“差生”推向社会。
建议对策
回归社会应“不计前科”
针对在校学生犯罪案件情况,有调查人员建议,形成整体的、全社会都参与进来的“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体系”,进一步加大适用非监禁刑的力度。
为了使在校学生犯罪人释放后可以健康成长,调查报告中指出,可以根据在校学生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确立不同的考验期限,在考验期限内如无重新犯罪,由检察机关的考察人员提出建议,并由人民法院核实后裁定消除刑事记录。前科消灭制度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在校学生犯罪后回归社会,正常地参加学习和工作,不受歧视,具有积极意义,是一项保护未成年犯罪人权益的有力制度。
长期开展跟踪帮教
调查报告建议,多方位、多层面地开展社会帮教工作,对在校学生缓刑犯,要坚持与所在学校联系、磋商,请教育局出面协调,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争取让其复学。社区矫正机构对在校学生缓刑犯进行跟踪帮教,及时建立以公安、检察、学校班主任、监护人为成员的帮教小组,建立帮教联系制度和帮教网络,定期让他们向小组汇报思想工作状况,促进其思想转变。(记者廖银洁、李文慧 实习生黄珊 通讯员薛奕韩、谢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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