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教育部门“禁补令”的严格实施,近两年来,老师组织学生在本校假期补课的现象已经很少见了。但是,如今,假期补课已“改头换面”,一些教师藏身培训机构搞有偿家教,让学生和家长叫苦不迭。
昨日上午,万柏林五中的一位初一学生家长打来电话反映:学校教师让他的小孩在位于兴华街山姆士超市五楼的一个培训学校补课,补20次,收费1500元,他说“孩子才初一,这么小就让补课,有没有必要?作为家长,我是很不情愿的,但听说孩子班里的不少同学都补,补课的还是他们的任课老师,我怕孩子落下课,只能让他去。但是,我觉得老师这种做法不应该。”
记者实地暗访
根据这位家长提供的地址,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了福布斯国际教育培训中心兴华街分校。这里共有五六间教室,其中,第一教室门上贴着一张纸,写着“上午,初二预科,语数英物”,里面传出数学老师讲课和学生讨论的声音。
随后,我们在旁边的一间办公室找到了这所学校的两位工作人员。据他们讲,第一教室是为即将上初二的学生上课,内容是初二的语文、数学、英语和物理,时间是每天上午7时30分至12时30分,从7月6日起上课,共上20天,收费1500元。当记者问都是哪个学校的老师在讲课时,工作人员说:“语、数、外都是东社中学(即万柏林五中)实验班的老师,好得很!这都是我们签约的老师,除寒暑假外,平时的节假日也在这里代课。”同时,他还说,上课的学生有六十一中的、十二中的,还有万柏林五中的,其中,万柏林五中的学生占大多数。
补课非人人自愿
12时许,第一教室的数学课结束了,学生们陆续走出教室。记者采访了几位同学。
“你是万柏林五中哪个班的?”记者问一个男生。
“149班。”他边跑边答。
“这个培训班里,你们学校的学生多不多?”
“没数过,超过一半哇!”他说。
“老师要求你们必须在这里补课吗?”
“没有。老师只是在班里说,她在这里上下学期的课,让我们可以自愿来。”
“那你愿意来补课吗?”
男生突然抬头看着记者,笑着说:“不愿意,我们同学可多不愿意呢!”再问他那为什么还要补时,他已经跑远了。
记者又问另一名男生:“你是哪个班的?”
“148班的。”
“刚才上课的数学老师你认识吗?”
“认识,她代我们班和149班的数学。语文、英语老师也是我们学校初一的。”
“谁告诉你来这儿补课的呀?”
“我们老师啊!”
“你愿意来补课吗?”
男生笑而不答。
记者又问了几位女生,有的说愿意补,有的说不愿意,但不敢不来。
法律规定:老师不得组织有偿家教
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山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工作日期间,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不得在校外兼职。任何时候,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和老师都不得组织有偿家教。
那么,万柏林五中部分老师的做法是否属于“组织有偿家教”呢?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任月忠认为,仅凭教师一句话,学生响应了,就断定教师在组织有偿家教,似乎有些不妥。但他明确表示,教师的这种做法与其职业道德的要求是相悖的。他说,这种现象的发生,说明这部分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另一方面也说明有些家长对孩子的学习成绩看得太重。他建议基层教育行政部门正确引导教师的从教行为,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并说:“老师们也该严格自律。”
然而,也有家长认为,这就属于变相的“组织”有偿家教。家长们说,老师在班上的一句话,对学生来说都像“圣旨”一般,虽然老师说 “谁愿意去谁去”,但谁敢“不愿意”去呀?这种“被自愿”的补课,实在让家长和学生不能接受。(记者 张晓丽 实习生 乔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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