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陆梓华)为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从2007学年起,本市组织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记者从市教委获悉,第三轮委托管理工作将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实施。
市教委将按每年每校50万元的标准拨付委托管理经费,不足部分由受援区县补足。市教委强调,被推荐参与委托管理工作的优质品牌学校,应保证有3名以上管理人员或教师常驻受援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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