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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基础教育资助延伸至学前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31日 09:52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  (记者苏军  通讯员焦苇)凡在上海公办幼儿园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具有上海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和烈士家庭的适龄幼儿以及适龄孤儿,将获得幼儿园管理费和伙食费的资助。这是上海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纲要的具体举措,也是上海资助政策体系向学前教育延伸的新政策。

  从新学期起,上海中小学幼儿园将按相关规定落实资助,实现本市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资助“全覆盖”,确保适龄学子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与此同时,已先行多年实施的上海高中资助政策与新近推出的国家政策进行对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本市公办、民办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具有本市高中学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在小学和初中,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188元。在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建立帮困助学政策体系,实施国家助学和专业奖励制度,对城市低保家庭,农村、海岛和涉农专业的学生免学费、免课本和作业本费,发放国家助学金。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小学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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