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为部分学生发放绿领巾,要求这些学生进行佩戴。据该校教师解释称,学习、思想品德表现稍差的学生没有红领巾,所以该校便为这部分学生发放了绿领巾以资激励。(10月18日《华商报》)
红领巾是国旗一角,是少先队员的象征,“绿领巾”怎么能与之相提并论?更何况,《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中并没有对“绿领巾”的规定,“佩戴绿领巾不符合全国少工委有关规定”,共青团中央早在2004年就开始在全国查纠“变色红领巾”行为。
孩子的世界是彩色的、快乐的、流动的,不是黑白色的、非此即彼的、固定不变的;孩子的成长固然需要学校进行积极引导和教育,但不能假借教育的名义,简单粗暴地对他们进行分类和侮辱。给调皮的、学习不好的学生佩戴“绿领巾”,无异于给他们贴上“差生”、“后进生”的标签。这种荒唐的做法,不仅与“激励孩子成长”目的背道而驰,反而会让孩子幼小的心灵产生自卑感,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长。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人类社会中也不存在两个完全一样的孩子。按照现代教育理念,每个孩子都有属于自己的潜能、特质和特点,对孩子的评价指标和发展渠道应是多元的,动辄采用单一、僵化、呆板的标准,把孩子分成“三六九等”,只能见证教育方式方法误入歧途、教育思维“黔驴技穷”,在本质上讲,这是一种教育软暴力。
教育是一项事业,更是一门艺术。学校给“差生”佩戴上“绿领巾”,并且要求上学、放学都不能解开,不然老师就在班上点名批评,这种既缺乏人文精神、科学理性,又缺少教育艺术的“激励教育”,除了及早纠正,还需要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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