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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规定:中小学须设书法教室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1日 10:17   京华时报微博

  本报讯 (记者张灵)未来3年,本市中小学将陆续建成书法专用教室。昨天,市教委下发通知,从今年起,本市将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广书法教育,小学三至六年级将每周设立一节书法课。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应将书法教育师资培训纳入计划,确保学校书法教育师资配备,确保书法教育课程有人教学、教学质量有保障、教学课时不挤占。各区县、学校要因地制宜,力争在3年内配齐相应的书法专用教室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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