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昨日公布《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 年)》
广州小区幼儿园改姓“公”
禁入园考试 禁小学教材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晓璇、通讯员戴秀文报道:广州“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有望在三年后得到缓解! 25 日,广州市教育局公布《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 年)》(以下简称《计划》)。当中透露, 广州力争到2013 年公办园达30%以上。同时广州市教育局将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在2012 年成本调研的基础上完善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
2013年公办园占三成以上
《计划》中明确规定,各级教育部门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 对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农村幼儿园和学前教育教科研发展等进行资助。三年内将对新建的公办园进行奖补。
针对当前公办幼儿园严重不足的现状,广州市教育局表示,将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确保2012 年,各区县公办幼儿园占比达20%,力争2013 年公办园占比达30%以上。
到明年10 月前,广州市教育局将制定学前教育资助办法, 对在本市接受学前教育的广州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优抚对象进行资助, 保障其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新小区幼儿园配套“三同步”
《计划》还规范了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管理。指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应无偿移交当地政府。资产属国有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要办成公办幼儿园。原已改制的公办幼儿园或交由社会力量承办的公建配套幼儿园,合约期满应逐步回收优先举办公办幼儿园。
《计划》还规定,禁止举行幼儿入园考试和幼儿教育使用小学教材。此外,要求街、镇都要依托公办幼儿园或社区活动中心等资源,至少设立一个社区儿童早期教育指导中心,为社区0-3 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提供早期教育指导服务。
设立民办园风险保证金《计划》还透露,市、区两级财政正研究建立竞争性资助机制,通过奖补、资助等方式, 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资助。
但是接收财政经费资助的这类民办幼儿园原则上一年内不能调整收费。
《计划》也表示,三年内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排污、通信等公共服务价格,与公办学校执行同一标准。任何单位不得违法向民办学校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将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探索公办幼儿园骨干教师到民办园支教的模式。
此外,一旦民办园年检不合格将会被关闭, 并且将设立民办园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清算、突发事件以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处理。到2013 年,全市消除无证办园现象。
广东“教育监管”民调显示:
学前教育评价最低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晓璇报道:25日,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公布了“2011 年教育监管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民调报告。结果显示,教育阶段越高的学生家长对“招生信息公开”评价越好。大学生家长满意度达65%,远超满意度最低的幼儿园学生家长近20个百分点,评价差异明显。
值得注意的是, 对比其他学习阶段, 社会对幼儿园的各项评价是最低的。特别是与收费相关的“教育经费使用公开”、“教育收费监管”的评价尤低。例如,在“教育经费使用公开”方面,幼儿园学生家长评价最为负面,不满意度近四成;在“执法、查处公开”的评价中,幼儿园学生家长不满意度高出满意度7 个百分点,差异显着。此外,对“办学资格公开”,“办学条件监管”等项目,幼儿园学生家长也都是评价最低,家长对幼儿园“教学质量监管”也最为不满,不满意度超过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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