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6时左右,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首羡镇发生一起校车翻车事故,截至晚上10点30分,已有12人在此次事故中死亡。
避让行人侧翻坠河
据了解,该校车属于张后屯村中心小学,校车是为了避让行人发生侧翻。有关部门正在紧急施救,具体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
据悉,出事校车系租用社会公交车辆,是一辆黄色中型巴士,核载35人,出事时由南向北侧翻坠入河中, 村民说河水只有1米多深,但孩子很多互相挤压,因为侧翻突然,西面的孩子受伤比较严重,现场河面仍有遗留的书包等物品。
出事校车前段时间曾停运
据张后屯村村民透露,事发现场道路比较狭窄,出事校车平时不走这条路,但“今天不知为何走了两趟,第一趟没事,第二趟出事了。”
据悉,校车运营已经有一年多,在前段时间治理校车期间停运了几天,现在又开始运营了。
校车事故
悲剧在各地“上演”
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小博士幼儿园一辆运送幼儿的校车(核载9人、实载64人),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儿19人)、43人受伤。
2010年12月27日,湖南省衡南县一辆“黑校车”坠河,造成14名学生死亡。
2010年,广东省东莞市发生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高达64宗,造成5人死亡,97人受伤。
2009年5月,江苏省昆山市一辆民工子女学校校车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2名学生死亡、6人重伤。
立法规范
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公布征民意
车辆不避让校车可罚500元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1日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民意,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在明年1月11日前进行反馈。
有关部门顺应民意迅速回应民生期待,在征求意见稿中对校车赋予优先通行、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放行后处罚等“特权”。如规定,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由驾驶人将停车示意牌伸出车窗,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而不避让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长沙行动
多部门联合整治校车
发现黑校车最高罚10万
12月5日下午,长沙芙蓉区交警大队联合教育、交通、消防等多部门,在远大路龟山路口进行校车专项整治。一辆严重超载的“黑校车”首先触网。
一辆牌照为湘AD4833的面包车里有14个孩子3个大人,而行驶证上核载人数仅为6人。
“针对这些车辆的违法行为,将对其处以3-10万元的罚款。”芙蓉区交通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而交警部门则对严重超载的“黑校车”给予了记扣12分,并处500-2000元罚款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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