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彬 齐榕)国务院法制办发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仅2天,校车又出事故。前日晚6时许,江苏徐州丰县首羡镇发生一起运送小学生车辆侧翻事故。昨日,福州警方召开紧急会议,会议透露,福州市各级交巡警将继续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的专用校车、非专用校车和社会接送车辆的管理力度,强化路面校车稽查,形成高压态势。一旦发现校车有超员、超速、逆向行驶、违反信号规定、乱停放、不符合安全规定等违法行为,将一律从严处罚。 “今日起,还会加强‘准驾不符(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等此类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福州交巡警支队一负责人称。
谁来考核驾驶员的驾驶技巧?谁来组织校车驾驶员定期培训?
校车驾驶员培训亟需“更细心”
江苏徐州丰县校车事故的发生,再次引发了福州市民对校车安全的大讨论。
焦点一 校车驾驶员的驾驶技巧谁来考核?
福州市交巡警部门的一位高级事故处理员介绍,从江苏徐州丰县校车事故已有的资料上分析,当事校车驾驶员明显存在“紧急避险时,操作不当”和“准驾不符”。
据介绍,福州目前校车司机审核标准有如下6项: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3年以上;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犯罪记录;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校车驾驶员审核制度虽然已经比较完善,但是依旧缺乏对车辆驾驶员实际操作的技巧考核。特别是缺少针对应对突发事件该采取怎样的紧急措施的考核。”该处理员介绍称,虽然目前无论是公交公司还是的士,招收新驾驶员时,除了证件审核外,还会安排一项上路实践行驶的考核,只有通过路面考核后才能正式应聘成为公司的驾驶员。“但校车驾驶员的驾驶技巧谁来考核?目前尚未有法律明确规定。”
焦点二 校车驾驶员缺少定期培训机制
另据福州市交通安全协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的负责人介绍,目前驾驶员确实缺少再教育的机制。该负责人介绍称,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拿到驾驶证的驾驶员,只有在驾驶分扣满12分的前提下,才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
“甚至驾驶员发生事故后担负主要责任,只要没扣满12分,也不用进行任何的安全培训。”该负责人说,在这种制度下,非职业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就只有靠“自我修养”了。
“可喜的是,国家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该负责人介绍,新公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就有: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据介绍,目前福州公交公司的驾驶员,如发生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以上,或驾驶员发生开车抽烟、打手机等危及安全驾驶行为的都要停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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