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人民政府13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2日接送学生车辆事故处置情况。事故已造成15名学生死亡,尚有8名伤者正在治疗中。目前,当事司机已被当地警方拘留。丰县副县长张斌表示,当地政府正抓紧研究对死者家属的赔偿及救助方案,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全部停运整顿。
事故:遇难者人数升至15人
丰县副县长张斌介绍,经初步调查,事故车辆苏CR1836为少林牌SLG6型客车,登记时间为2011年2月,车主名为洪旭,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据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因该车侧翻于路边水深约60厘米的水沟内,车厢内进水,致使部分被挤压在下层的学生溺水、窒息。
据介绍,12日下午,首羡镇一辆核载52人的接送学生车辆接送47名首羡镇中心小学学生回家,17时45分许,该车行至张后屯村附近时,车上尚有29名学生,因躲避一辆人力三轮车,车辆发生侧翻滑入路边水沟。
经附近村民和公安民警全力抢救,6名没有受伤的学生被直接护送回家,其余23名学生部分经首羡镇卫生院应急处置后分别送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进行抢救。至13日2时许,又有3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人数升至15人。目前,尚有8名伤者正在积极治疗中。
警方:当事司机准驾车型不符
江苏丰县警方表示,12日发生在丰县首羡镇的小学生校车侧翻事故中,当事车辆此前曾因未备案被要求停运,且当事司机准驾车型不符。警方初步认定,司机对此次事件负全责。
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表示,当事司机是车主洪旭本人,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但按照规定,校车需要办理专用手续才能运营,当事车辆因“未备案”曾被停运。
据介绍,该车上报给公安部门审批的是A1驾驶证,可以驾驶校车,而经车主洪旭交代,这辆车原本由他的驾驶员驾驶,但因其家里有事,洪旭于事发当天临时驾驶该车,而洪旭持有的是B2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
陈立坤说,丰县基本上没有政府购买的校车,全县接送学生的车辆都是个人购买,由学校负责对这些车辆进行监管。
教育部
要求对学生乘车安全再检查
针对12日下午江苏徐州发生的接送小学生校车事故,教育部13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进行再检查再落实,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乘车安全。
安监总局
应赋予校车必要特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13日在新华网参加访谈时说,校车的标准应该严于其他载客客车标准,应该提供一切有利于校车安全运营的条件,甚至可以赋予它必要的特权。
黄毅说,近期接连发生的校车事故让人非常痛心,也凸现了在校车管理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需要在校车的安全管理上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
他说,需要建立校车安全准入的标准,校车要有更加严格的标准,效能要更优于其他客车。同时还要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在校车安全管理上的职责划分。 ■据新华社
事件链接
广东顺德一辆校巴被撞
记者13日从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府获悉,该镇12日发生一起货车撞校巴事故,送院治疗的37名小学生均无生命危险。
乐从镇政府提供的通报称,12日6时30分许,司机曾某驾驶的湘EA5012号重型自卸车由西向东在乐从镇黎湖工业区工业大道行驶,当行至汇龙刨花板厂对面十字路口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经过该路口、由芮某驾驶的粤E14520号大型专用客车(乐从颖林水藤小学校车)发生碰撞,校车上有61人,其中小学生59人。当时送院治疗37名小学生,最终留院治疗7人。乐从镇政府通报称,颖林小学校巴核载69人,当时实载61人,并未超载,同时车辆合格,驾驶员持有效驾驶证件。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小学教育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