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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县校车事故后续:校车侧翻时载41名学生

  本报江苏丰县12月14日电  (记者姚雪青、王伟健)14日下午,江苏丰县政府举行关于接送学生车辆事故处置情况的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丰县公安部门表示,根据当事司机洪旭最新的交代,事故发生时车上学生有47人,而公安部门目前能够确认的人数为41人,此前公布的这一数字为29人。

  丰县副县长张斌在发布会上公布了仍在接受治疗的8名学生名单,并表示已组织遇难学生家属到殡仪馆确认遗体。该县同时启动了具体的救助代偿事宜。“目前,由县领导牵头的15个工作组已经深入到每一位遇难学生的亲属中,面对面沟通交流,做好遇难者亲属的情绪安抚工作。”

  张斌介绍, 目前转诊到徐医附院、徐州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的8名学生中,5名生命体征平稳,无生命危险;两名伤情较重,仍在重症监护室救治,但无生命危险;另一名王姓学生伤情危重,但生命体征较此前稳定。

  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介绍,该局曾对参与救援的群众进行调查,但对于具体人数的说法也没有统一。根据截至14日下午的最新调查数据,“有证据证明的学生人数是41人,其中,经过医院收治的有23人”。

  陈立坤说,“公安局几个调查组正在调查,学生数字也可能会根据掌握到的证据发生变化,届时会再向媒体公布。”

  陈立坤介绍,洪旭这辆车属于校车,可以运送学生,也可以营运,但之前整治校车时发现其不挂靠学校,在手续上存在不规范的情况,11月30日起要求其停运整治。事发当天这辆车仍在运营,属于私下违规偷运。

  在发布会上,丰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承认存在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并向公众道歉。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全县校车正处于停运整治阶段,家长们暂时用三轮车接送孩子,有些家长几家合作、轮流接送,就会出现一辆车装了四五个孩子的情况,造成新的隐患,这种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整顿。

  对于发布会上提出的“代偿”,县政府办一位负责人解释,事故责任初步认定为由车主单方面负责的交通事故,因此应由车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但是车主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暂无赔偿能力。政府部门根据侵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相关规定,先替车主代为赔偿。“在这过程中,政府部门负有行政管理职责。” 

  据有关部门通报,12月12日傍晚,江苏丰县一辆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在行至首羡镇张后屯村时发生侧翻事故,造成15名小学生死亡,8名学生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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