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公安部:校车安全条例出台前各地可先做起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16日 11:47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微博

  新华社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  史竞男   邹伟)公安部日前表示,各级公安机关和交管部门要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最高的路权为校车提供保障服务,以最严的措施查处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尽最大的努力维护校车交通安全。

  记者在15日公安部召开的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视频会议上了解到,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交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把好校车驾驶人安全资格审查、校车安全状况检查、路面通行执法和责任主体监督“四关”,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整治。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目前《校车安全条例(草案)》正在征求意见,各地要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尽全力先做起来。要明确校车的优先通行权,把保障校车优先通行作为道路执勤工作的重要任务,允许校车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在未设置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交站台停靠。要积极倡导全社会自觉礼让校车,努力营造关爱学生、礼让校车的社会氛围。

  “江苏丰县校车侧翻事故”后续

  遇难者家庭获赔50.2万余元

  记者从15日召开的“丰县校车事故”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因事故驾驶员无力承担巨额赔偿,丰县政府参照有关法规,核定给每位遇难者家庭代偿死亡赔偿金等以及支付救助金共计50.2万余元。

  此外,目前8名受伤学生中有7名学生伤情继续趋于好转,正在恢复。另一名重症患者14日晚已意识清醒。徐州市、丰县已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将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有关单位和领导,依据相关法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据新华社

分享到: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小学教育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更多关于 校车 安全 的新闻

@nick:@words 含图片 含视频 含投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