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在“民声连线”活动中,网友“草原夜色美”反映:“校车问题是不是应整改一下?不要等出事情后再亡羊补牢。”但这样简单的一句建议,当时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去年因为校车导致的安全事故接连发生,2011年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幼儿园校车事故已致20死44伤。12月11日,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起草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广纳民意。此间,江苏省徐州市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一辆校车翻落路边河沟,造成15名小学生遇难。
接连发生的惨剧给社会各界敲响了警钟,“校车安全”更成为了2011年民众关注的热词。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的紧急制定,目的是给疯狂奔跑的校车系上“安全带”。在草案征求意见时,不少人都提出,频发的事故表明,绝大多数校车事故发生在农村边穷等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首先要解决的并不是校车上路的“路权优先”问题,而是有无校车的问题。因此,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为中小学生配置高标准的校车,甚至可以缩减购买公车的费用来购置校车。另外,校车的起跑距离、校车司机的驾驶技术、心理素质等都成为建言焦点。
当甘肃校车事故发生后,济南教育、公安等部门曾多次联合开展校车排查整治行动,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尤其是民办学校(幼儿园)以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将被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同时,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
另外,按照草案规定,由于涉及经济发展水平、教育均衡发展、道路交通建设和管理等诸多因素,条例给出了一定过渡期:自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用于接送幼儿、小学生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使用其他取得校车标牌的载客汽车。
目前,济南市教育局正在对全市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的生源情况进行摸底,哪些学校需统一配置校车,要配多少校车,配什么样的校车,都将在摸底调查后尽快出台相关规定。
也许,这会让乘坐校车的孩子和家长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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