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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办中小学取消择校费降低择校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16日 14:31   京华时报微博

  据新华社2月15日电从今年起,浙江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浙江省教育厅近日表示将重拳治理择校乱收费,公办中小学择校率要降到5%以下,同时坚决落实择校与收费完全脱钩的规定,“这意味着,‘择校费’今后将在浙江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按照“阳光招生”政策,浙江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划分学区,确定和调整公办学校就近招生的范围和人数。招生前,各地需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也需在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浙江省教育厅同时要求,将择校率降到5%以下。有网民认为,5%的择校空间将引发新的不公平,等于提高了择校门槛。 

  浙江省教育厅计财处副处长张华良表示,教育部门欢迎社会捐资助学但坚决反对与入学挂钩,将对每一笔捐赠款物进行严格的审核鉴定。对择校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坚决纠正,并实行“退钱不退人”办法。 

  “现阶段要做到‘零择校’还比较困难,但尽量体现公平。对于公办学校在省定班额内仍有多余学额的,一律通过公开摇号的方法确定名单,不收任何费用,也杜绝人情关系。”张华良说,合理划分学区是分配学额的关键,已要求各地教育部门重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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