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淼) 3月17日,长春市召开2012年学校安全工作会议,长春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兰在会上表示,今后凡中小学、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严格执行“问责制”。
据了解,2011年长春市用于学校安全上的投资总额达到1.49亿元,培训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4500余人次,全系统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事件。
对于2012年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春市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继续搞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同步推进校园消防设施标准化、学生食堂标准化建设;多渠道、多形式解决好中小学生上下学接送车配备问题;加强学校报警和监控体系建设,实现学校安全工作的警校共建;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今后凡中小学、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严格执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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