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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初中入学不能收取择校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6日 17:53   《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有一名考生家长近日打电话反映,自己的孩子已通过正常途径被某所初中录取,可学校要求孩子缴纳3万元择校费才能来校报到。针对此种情况,市教委强调,今年将解决择校乱收费问题作为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严禁小学、初中校违规收取择校费。

  按规定,各校要严格规范小学、初中入学,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以任何名义收取择校费、报名费和借读费,严禁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和招生录取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想从根本上解决择校问题,还要靠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全市将努力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及教育质量差距,力争在2012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在2015年实现各区县内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均衡。北京市还要倡导“适合的教育是最好的教育”的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不盲目择校,营造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各区县教委也要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及时公示本区县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方案。每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公办中小学校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学校录取名单。任何学校不得以创办特色学校、开展实验研究等各种名义,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并以此测试、选拔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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