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子梅
学生餐看起来是个局部问题,但它所暴露的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普遍性问题,这些问题在贫困地区的农村更加集中、突出。
近日,有关陕西学生营养餐时有过期奶和臭鸡蛋、云南两个月中连续出现3起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伤及贫困地区孩子们的报道,格外让人揪心和气愤。
学校食堂是集中用餐场所,少则百余人,多则上千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应更为规范和严格。但在不少地方的农村,财政对营养餐计划拨款之后学校食堂才仓促建立,经营管理者不了解不熟悉相关制度要求,更别提落实了。部分为学校送餐的公司还没有取得合法资质,就想借机沾财政资金的光,从营养餐计划中分一杯羹。营养餐计划成了一块唐僧肉,都想着分吃,却少有部门和人员从为孩子们的健康安全把关的角度,踏踏实实解决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真正把财政资金变成安全营养的餐食送到孩子们口中。
学生餐看起来是个局部问题,但它所暴露的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中普遍性的问题。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依然处于矛盾凸显期,尽管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不断强化,但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从生产方面看,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以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数量很大,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中小企业占到80%左右,散、乱问题突出;相当一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缺乏必要的设备设施和规范的管理,缺少生产经营合格食品的条件。从消费方面看,低收入群众的消费水平低,容易成为不合格食品的受害者。这些问题在贫困地区的农村就更加集中、突出。
同时,监管力量在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还很薄弱。学生餐的安全问题归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但我国食品药品监管在县以下没有机构和人员,监管以社会力量为主,人员多为乡镇村干部。他们有自己的本职工作,监管食品安全完全是“兼管”。受制于有限的专业知识,也很难监管到位。更关键的是,这些“兼管”力量是没有行政执法权的,遇到问题还要向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实际监管效率因而大打折扣。
而且,即便是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正规军”,监管餐饮食品安全的能力也捉襟见肘。2008年机构改革之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被赋予餐饮监管职责,同时将原来隶属于卫生部门的餐饮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划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但由于种种原因,交接一直不顺畅,导致一些地方的餐饮安全监管处于有职能、没队伍的尴尬境地,监管职责谈何落实?
此外,在食品药品监管的最基层,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要么因资金问题长期没有设置,要么只能进行非常简单的快速检验检测,其检测结果不能作为法定的行政执法依据。在食品生产技术手段越来越多样,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隐蔽的现实面前,单纯依靠执法人员眼观、手摸、鼻闻,已经很难发挥安全“守门员”的作用。
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尤其是贫困地区营养餐计划是个系统工程,仅有资金划拨是不够的,还需要完备的餐饮设施设备、合格的原料采购供应、健康的食品加工处理人员、规范的煎炒烹炸、安全的仓储运输、定期的抽查检验、落实到人的监管责任,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疏忽大意。否则,前述学校食堂饮食安全问题很可能还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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