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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小升初入学户口与学区问题案例详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01日 12:07   现代快报

  编者按:快报“问政”栏目近来接到数十位读者来电,询问孩子上学的学区问题(集中在小学新入学和“小升初”两类)。很多常见和典型问题,快报此前已有报道,我们已直接回复,相关政策不再重复刊文。我们选择三个“非典型”案例,相关政策,我们的记者向所涉区教育部门咨询后,随即向有关家长(微博)一一作了回复。刊发这组报道,希望能为更多的家长提供帮助和参考。

  无房拆迁户子女原学区就读为何被拒

  雨花台区教育局:户口有迁移记录

  “被拆多年的拆迁户没有新房子,户口还挂在原住址上,孩子能否在户籍地正常入学?”日前,家住南京雨花台区读者张女士向快报反映,她侄女的孩子今年“小升初”,近日去学区所在中学报名,却被告知“上不了”。

  据张女士称,她侄女叫赵敏,外孙叫钟文文。赵敏和浙江籍男子结婚,婚后丈夫一直没有将户口迁到南京,孩子户口一直随赵敏。2000年 钟文文出生时,为了有人照顾,户口随母亲赵敏落在三牌楼赵敏外婆家,2001年,赵敏外婆去世,赵敏和钟文文将户口迁到娘家,也就是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集合村26号。此后赵敏和钟文文户口一直落在集合村26号。2002年,建赛虹桥立交桥,赵敏家被拆迁。因为拆迁补偿款不是很多,此后赵敏没有再买房。这么多年,赵敏一直带着孩子租房子住。虽然集合村26号房屋被拆迁,但因为未买房也没有其他地方可迁,赵敏和孩子户口一直挂在原地。今年孩子面临小升初,赵敏一家去所属学区共青团路中学报名被告知,孩子出生后户口迁移过,不能在学区内就读。对此,赵敏一家及张女士均表示不解。

  就张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随后与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取得联系。普教科一位郑姓老师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孩子出生户口一般随父母,如果父母没有住房,孩子户口可以随父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俗称“四老”)处落户,并且实际居住且没有迁移记录的,达到入学年龄可以在“四老”户籍所在施教区就读。赵敏孩子户口是有迁移记录,不符合市里规定,因此不能正常在学区学校就读。郑老师强调,即便赵敏家房屋不被拆,因为户口有迁移记录,也不能正常在学区就读。郑老师同时表示,此前他们已接到赵敏一家的投诉,区教育局已就相关政策向该家长作了解释,目前正在与共青团路中学协调,争取让孩子能就近在此就读。“区教育局会统筹安排,即便不能在共青团路中学就读,也会安排其他公办中学。”郑老师说。

  对于雨花台区教育局的回复,张女士谈了自己的观点:首先,南京市相关规定初衷是防止有家长故意迁户口选择好学区,而且“没有迁移记录”从何时算起,相关规定并没有明确。钟文文出生时户口随母亲落在别处也是生活原因,没有选择好学区的故意。再说共青团路中学并非名校,孩子想上该校就是图就近和方便。其次,钟文文户口随母亲赵敏落在集合村已经10多年了,为何不能与其他孩子一样在所属学区上学?第三、孩子上小学是就近在学区上的,为什么小学可以,中学就不行了?“市里政策规定比较笼统,区教育局遇到具体问题也要具体对待。”张女士说。

  钟文文能否在户籍所属学区就读?记者又与南京市教育局取得联系。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南京市出台的中小学入学方面政策,原则上由各个区教育主管部门把握, 但是当事人赵敏孩子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和少见,他们将与雨花台区教育局进一步沟通,形成明确意见后再向当事人反馈。“一般来说,市教育局会尊重各区县教育部门对相关政策的解释。”相关人员最后表示。

  (当事人为化名)

  孩子入学前,父母户籍不一致的要“归一”

  “孩子跟父亲户口都在一起,也有房产证,孩子母亲户口在浦口,孩子如何入学?”家住南京鼓楼区长阳花园的读者艾女士向快报求助,不知自己的孙子能否在长阳花园就近入学?

  艾女士称,他们家2003年左右买了长阳花园的期房,2005年左右入住,随后儿子的户口迁到长阳花园。“买房子就是为儿子结婚的,所以我们老两口都没有迁户口。”艾女士告诉记者,2006年孙子出世后,户口跟着他爸爸落在长阳花园。只是孩子他妈妈户口还在浦口区,结婚后还在娘家一直没有迁过来。孙子今年6周岁,今年下半年就要上小学了,她最近到长阳花园所属学区银城小学(拉萨路小学分校)询问孙子入学的事,被告知孩子和妈妈户口不在一起,不能入学。眼看邻居的孩子纷纷落实入学手续,自己孙子却不能正常入学,她不知怎么办才好。

  针对艾女士疑问,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小教科曹科长解释说,根据南京市相关规定政策,孩子入学实行户口、房产证和实际居住“三一致”的基本原则。像艾女士家情况,如果孩子及其父亲户口近三年内一直在长阳花园,没有迁出记录,且孩子母亲户口在娘家且没有房屋产权,可以先将孩子母亲户口迁到长阳花园,孩子和父母户籍一致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教育局会灵活处理相关政策,安排孩子在户籍所在地附近小学入学,详细办法请艾女士向鼓楼区教育局小教科进一步咨询。

  集体户口如何“小升初”?

  南京读者刘先生:我三年前来南京,现在省检察院工作,户口挂在单位集体户头上,属于鼓楼区宁海路街道。爱人情况跟我一样,也是集体户口。我们夫妻俩目前在南京没有房产,住的是租的房子。孩子也是集体户口,三年前随我来南京,现在芳草园小学上学。孩子今年面临“小升初”,不知南京市针对像我们这样夫妻均是集体户口的子女上初中有何政策?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小教科曹科长:目前公安部门户籍管理中归集有十多种户籍存在方式,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孩子也是集体户的情况是其中一种。根据南京市相关政策,这类孩子在南京“小升初”,由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一所中学入学。因为各所学校每年招生人数不一,教育局在就近原则基础上,会根据(户籍所在地)附近中学招生情况进行调剂。需要强调的是,这类符合条件由教育局指定一所公办中学入学的学生,同样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不需要缴纳赞助费。

  现代快报(微博)记者 曹玉兵

  相关政策

  关于“新生入学”: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

  属下面情况的适龄儿童,并持有相应的证明,按正常入学办理:适龄儿童随父母户口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产权证)不符的,由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关于“拆迁户子女就读”:有困难的拆迁户(因各种原因未购买新房的)子女可以在原施教区入学就读

  ——以上规定摘自《南京市小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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