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炯强 特约通讯员 焦苇) 市教委、市体育局、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科协等五单位昨天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高校加分项目和加强加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调整上海部分高考(微博)加分项目。
●凡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上海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
●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ISEF)、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上述高考加分项目的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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