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乡8月9日电(记者 齐永)按照教育部规定,全国中小学禁止组织集体补课、有偿补课的行为。然而,河南原阳县实验中学的学生近日反映,称他们学校正在集体补课,并收取了每名学生200元补课费,而且没有任何收据。对此该校张春雷副校长印证了学生的说法。该县教育局监察室刘军主任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这是典型的乱收费,他们将会制止这种严重违规行为。
8月8日下午3时,记者在原阳县实验中学看到,不少教学楼的教室内坐满了学生,他们正在听老师讲课。一名高三六班学生告诉记者,他们高三12个班,高四(指复读班)6个班,一共18个班,每个班级学生约有80人,全部都在补课。据另一学生介绍,此次补课每名学生都交了200元补课费,老师向他们解释说,这是校长要求的,课可以不上,但钱要交,不交将会影响学籍。
“学校强制学生暑假有偿补课,这么热的天,有的教室没空调,这简直拿钱买罪受。”采访中,大部分学生都表示不情愿参加补课。记者看到,由于天气炎热,不少学生拿着扇子降温,更有些干脆倒头大睡。
一些学生家长(微博)认为,学校强制学生补课就是为了收钱,一学生家长说,不仅这次补课收200元,在上学期期末的时候学校也收了500元,学生没说清楚什么钱。并且,学校收了这么多的钱也不让学生向外说,据他们了解学校在违规收费。
随后,记者以学生家长身份与该校张春雷副校长取得联系,张副校长称,学校从7月20日开始陆续进行补课,补到9月1日,由于个别教室没有空调,也有8月1日开始补课的,“这次补课学校向高三、高四的每位学生均收取了200元补课费,收据将来再补。”张春雷副校长对收费一事直言不讳,“上学期期末时学校收取的500元是考试费、试卷费和资料费。而不是学费,学费开学时再收。”
对于学生反映的原阳县实验中学暑假对学生有偿补课乱收费一事,该县教育局监察室刘军主任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这是典型的乱收费,他们将制止这种严重违规行为,责令学校退还所收费用,按照教育法规定,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中关于“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的规定,明确指出全国中小学禁止组织集体补课、有偿补课的行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违规补课的行为要及时查处。
刘军说,暑假是国家法定的假期,任何学校不得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他们曾经三令五申禁止假期补课、乱收费行为,包括办复读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该校一名学生给记者粗略算一笔账,按18个班级,每个班级80名学生,每个学生收取200元补课费计算,这一个月下来学校可以收取30多万元补课费。因此学校乐于冒险强制给学生补课就不难理解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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