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的孩子认为,大人的严厉批评或讽刺是虐童;而85%的受访家长[微博]和老师承认,严厉批评或讽刺是他们最常用的教育手段……随着浙江温岭某幼儿园老师虐童事件被曝光,关于虐童入罪的讨论持续升温。那么,什么是虐童?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对50名五年级学生、40名学生家长及30位小学老师做了问卷调查,孩子和大人给出的答案截然不同。不过,被调查的孩子对虐待都明显心存恐惧,95%的大人也都表示支持虐童入罪。
64%:孩子认为挨骂是受虐
一年级被妈妈骂,六年级还会“幻听”,觉得很难过
昨日下午3点半,成都商报记者走进青羊区某小学一个五年级班级,将问卷发给该班50名学生。结果显示,除了“拳脚相加的暴力”这种传统认知中的虐待外,孩子心目中的虐待行为可谓“五花八门”———大人让小孩饿肚子、严厉批评或讽刺、生病时不带小孩上医院、用粉笔头打学生、做作业到深夜、拧耳朵、打屁股、大人当着别的小朋友骂自己……其中排在前三位的是:拳脚相加的暴力、拧耳朵和严厉批评或讽刺,“得票率”分别为96%、70%和64%。
六年级的童童(化名)说,他最忍受不了的就是妈妈的骂声,因为会让他心里非常沮丧。童童说,刚上小学一年级时,自己很喜欢赖床,妈妈为此很生气。有段时间,早上闹钟刚响,妈妈就会用“把耳朵喊聋”的声音在童童房间喋喋不休地批评,“她骂我懒、不用功,没有隔壁家的娃娃听话”。童童说,直到现在,他偶尔还会在家里“幻听”到妈妈的骂声,觉得很难过。
85%:批评讽刺当管教方式
娃娃不听话,打骂很正常,这样孩子才会“长记性”
随后,成都商报记者将同一份问卷交给40名家长和30名小学老师作答。他们选出的虐童行为前三位是:拳脚相加的暴力、让孩子饿肚子和生病时不带他上医院,比例分别为85%、80%和63%。在调查中,这些大人承认,当孩子犯错或不听话时,他们最常使用的“教育手段”就是严厉批评或讽刺、打屁股和罚站,所占比例分别是85%、65%和40%。
“骂一下,轻轻打一下,不能算虐童。”孩子正在读二年级的叶女士表示,娃娃不听话,打骂很正常,这样孩子才会“长记性”。她说,女儿原来吃饭不乖,她就把她关到房间里,任凭大哭大闹都不开门,严厉批评,“从此之后,她吃饭就守规矩了”。叶女士认为,虐童是“给孩子的身体造成创痛,甚至威胁到生命安全”的行为,而一般的管教不能算。
调查还显示,有近三成的孩子认为“大人当着别的小朋友骂自己”是虐待,而这样认为的大人仅一成多。
专家建议:虐童入刑两步走 先入法再入罪
中国政法大学[微博]青少年犯罪教研室主任皮艺军教授指出,儿童一旦受到伤害,没有能力保护自己,也没有独立表达诉求的能力,法律需要对儿童特殊保护。但目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都是倡导性的,没有可操作性,我国当下的法律体系在对儿童保护方面存在缺陷。如何用法律来惩治虐童行为?
皮艺军认为,应分两步走,先入法再入罪。对于虐童,法律上应该规定得宽泛一些。对于轻微的虐童行为,例如当众辱骂、打耳光等可以放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进行规定,将此种虐童行为先定义为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训诫、赔礼道歉等处罚。同时,因为我国的刑法是定量刑法,行为伤害到一定程度才能入罪量刑,比如说必须情节恶劣,对于造成一定后果的虐童行为,就将其定义为犯罪行为。
皮艺军说,中国家长习惯了“儿童是大人手里的橡皮泥”,这种意识不消除,就不能从本质上解决儿童被虐待问题。家长、老师必须把孩子当平等的“人”来看待。
市民观点:95%的人支持虐童入罪
调查显示,超过95%的大人都支持“虐童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儿子正在上幼儿园中班的萧女士表示,幼儿园孩子自理能力差,有的连话都说不清,被人欺负了也不知道如何求助,为了避免这些孩子受到侵害,应该在刑法上设立“虐童罪”。
但什么行为算作“虐童”,90%的家长和老师均表示:“要看程度轻重。”比如,轻轻打一下屁股、拧一下耳朵应该没问题,但把娃娃打受伤、打出血肯定就是虐待了;又例如,不爱吃饭的饿他一顿,也应该可以,但是把胃饿出毛病,影响了身体健康,就是“虐童”了。
一位从教十年的小学语文老师坦承,有的孩子光说道理他听不进去,所以老师难免拉一下、推一下,但都是出于爱孩子的心,“如果这样就给老师冠以‘虐童’的罪名,那就太伤老师心了”。她表示,只要老师不是出于取笑孩子或宣泄私人感情的目的对娃娃“动手动脚”,都应该得到理解。而来自温江的吴女士也表示,她支持“棍棒教育”,她的儿子在犯错误时,她会让他下跪认错,这样的管教见效。(成都商报实习记者 江浪莎 记者 郑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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