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学生利益事项家委会要有决策权

2013年01月17日09:41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报道 根据教育部网站16日公布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师生在参与学校管理、实现自我发展等方面的权益获得明文规范的保障。

  根据纲要,到2015年,我国将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涉及师生利益的管理制度实施前要经过适当的公示程序和期限,未经公示的,不得施行”。

  值得关注的是,纲要对中小学家长[微博]委员会的职能、产生办法以及学校与家长委员会的关系作了全面规定,特别规定在一些涉及学生利益的事项上,家长委员会要有发言权甚至是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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