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来看我抽‘烟’了!”,在广州越秀区某小学读书的小斌在书包里掏出一包香烟式零食,从中抽出一根叼在嘴上,站在一旁的妈妈廖女士则心急如焚,让孩子把“烟”赶紧丢掉。
小斌嘴里含着的“烟”,其实为一种外包装酷似香烟的零食,名为“香咽果酸糖”。记者在广州多家小学附近店铺调查,一些店铺由于家长[微博]反对,把香烟糖“藏在柜底”,等有小学生来买才拿出来兜售。
小学生扎堆抽“烟”
近日,在广州越秀区某小学读二年级的小学生小斌与同学凑在一起玩游戏。廖女士发现,每个孩子嘴里都叼着一根“烟”,他们“抽烟”动作娴熟,一边用食指和中指轻轻夹着“香烟”,一边放到嘴里吮吸,然后再哈出一口气。模仿完抽烟的动作后,小斌还跑到廖女士身边,“妈妈,来看我吸‘烟’了!”小斌说,这叫香烟糖,不是烟,是糖。
在越秀区某学校附近,一位在吃此种零食的小学生告诉记者,在学校很多男同学都爱吃这种零食,“觉得很酷,像大人一样。”
家长刘先生说:“有一次孩子回家时嘴里还叼着‘烟’,把我吓坏了,细看才知是假的。”刘先生认为,这种零食容易让孩子们养成不良的习惯。
商铺把香烟糖藏柜底
昨日,记者到广州越秀区、荔湾区多处小学附近商铺调查。在越秀区某小学商铺前,记者询问是否有香烟糖可卖,老板从柜底翻出一整箱,并表示由于很多家长反对孩子吃这种零食,他们都把货存到了柜底。这位店铺老板表示,“在假期,也有不少孩子跑回学校附近店铺点名要买这种零食。”
这种香烟糖外包装为长方体的小盒,极像香烟包装。外包装的“牌子”有类似“CAMEL”(骆驼)香烟,也有“Marlbaor”牌(与万宝路“Marlboro”字母相近)。盒子里边是一个简单塑料小包,一盒内有5根或6根“烟”,每根烟都有“滤嘴”和“烟杆”部分。“香烟糖”一包5角钱。在越秀区六榕路某小学附近,一位店铺老板表示“家长反对,我们干脆就不卖了。”
仍用旧版“QS标志”
在淘宝网上,也有不少商铺在售卖这种“香烟糖”,销量很可观。在一家名为“枫林X风”的网店里,不少香烟糖外包装盒上写有“中华”、“Marlbaor”、“CAMEL”(骆驼)等香烟品牌字样或相近字样。此香烟糖近一个月已售出506件,价格为0.5元一包。
记者看到,在包装盒上标示配料只有葡萄糖,其余原料全为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香橙香精、日落黄、诱惑红、亮蓝共五种。中山大学[微博]附属第六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贺青接受采访时表示,大量的添加剂对于身体健康是有害无益的。
包装盒上印有生产日期,产品类型为坚实型压片糖果,还标明了产品标准号及QS“质量安全”标志。根据包装盒上的信息,这种“香咽果酸糖”生产商为广东省潮安县庵埠镇郭四威士利食品厂。记者联系到该生产商家,工作人员表示,产品有许可证、生产标准标号,这些说明产品是合格。
记者了解到,从2010年6月1日起,我国已经更改QS标志含义,QS标志含义已经由“质量安全”改为“企业食品生产许可”,标志上的中文文字已经由“质量安全”改为“生产许可”。也就是说,这种香烟糖外包装上的QS“质量安全”标志已经过期。
心理专家:企业在利用孩子的模仿心理
小斌的父母廖女士表示很担心“香烟糖”让孩子对香烟产生“好感”,从而容易染上烟瘾,所以要禁止孩子的这种盲目模仿。
广州大学[微博]研究青少年心理学的张庆鹏博士认为,未成年人缺乏自律意识,对新鲜事物有很强的好奇心和模仿心理,这是香烟糖在中小学生中畅销的原因。其中,一些社会责任感不强的企业在其中推波助澜,他们利用这种猎奇心态设计此类零食,也容易引发学生从众心理,导致一些中小学生染上吸烟的不良习惯。
张庆鹏建议,青少年处在习惯的养成期,此时家长们应教导孩子不能盲目模仿,并告诉他们吸烟有害的道理,让孩子远离这些负面的东西,多接触正面事物,培养一个好习惯。
律师意见:道德与法律两层面都站不住脚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陆星宇律师认为,这些商家的行为误导了青少年,不仅有损社会道德,也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此类企业在道德与法律两个层面都站不住脚。”
陆星宇表示,2006年我国已正式签署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
他认为,这些烟形糖果的包装等于变相地鼓励小学生吸烟,违背法律原则,应受到法律惩罚。同时,此类企业在心理上误导了孩子,也有损社会道德。(文/记者肖桂来、周浩杰 图/记者苏俊杰摄)
(原标题:小学生扎堆抽“烟” 糖果包装酷似香烟父母心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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