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为学生“减负”也要讲科学

2013年02月28日13:38  南方日报    

  新学期第一天,某市教委出台八条具体措施,以“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仅以小学而论,就规定:一至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作业,三至四年级每天作业总量不得超过30分钟,五至六年级每天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小时。

  为学生减轻课业负担,自然说到哪儿都有理,对家庭作业的总量加以管控,似乎也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权限之内。此类规定,至少在前年,哈尔滨市教育局、贵阳市教育局就推出过,陕西省教育厅甚至主张学生和家长[微博]有权拒绝写超量的作业。至于效果怎样,可以去问那些先行一步的地方。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作业,仿佛是件很好的事,但是不是有绝对化之嫌呢?从我当年上小学的经历,以及现在小学生的学习情形来看,这两个年级段正是学生为写好字、能熟练地查字典打基础的时候。那么,在课堂上,所有的学生都能接受消化吗?都能得到充分的实践吗?仅仅通过课堂学习都能巩固吗?倘若学生的字写得歪歪扭扭,查字典如盲人骑瞎马,一些人又要担忧传统中断、国粹后继无人了。

  到了三、四年级,就要开始练习写小作文、小随笔,即使没有数学、英语的家庭作业,30分钟内能完成吗?更何况一、二年级从无家庭作业,现在则是“从无到有”,要一下子就适应恐怕也颇有点烦难。好的学习习惯要靠一点一滴养成,这是一个极其普通的常识。假如承认写家庭作业也是一种学习,那么,这个学习的习惯同样需要日积月累。如果认为三年级是培养写家庭作业习惯的临界点,就要拿出令人信服的科学依据。

  每天的家庭作业总量规定到30分钟、1个小时,应该是调查研究之后的结果吧?看上去十分具体、易于操作,但学生的个体差异大,同等的作业量,有的很快就做完了,有的则不免仍觉得负担重,除非布置家庭作业做到因人而异。很多人主张或赞成“快乐教育”,大概是对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感同身受。学习决不应排斥快乐,但学习也不应只有快乐,若走向极端,就只剩下快乐而没有教育了。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必得使学生得学之乐而耐学之苦,才是正轨。若一任学生趋乐避苦,这是哄骗小孩子的糖果子,决不是造就人才的教育。”

  实行“减负”新政的地方,莫不把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分解,在一校之内,则一定教师是“具体责任人”。如此便易造成一种观感,似乎学生的课业负担是学校或主要是学校造成的。这当然不是事实,除非学校是学生的天敌,生来就是要为难学生。道理很简单,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也就意味着增加教师、学校的负担。从自利的角度来看,我相信教师都会欢迎不留家庭作业,最好是一点也没有。这样,放学后教师可以轻轻松松地回家,学生可以快快乐乐地玩耍,家长可以免于检查作业的烦劳,彼此相安无事、其乐融融。老实说,不布置家庭作业或家庭作业太少,很多家长恐怕还要质疑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心。

  活在当下的人们,只要不闭目塞听,就不难发现现今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及其家长的共同焦虑。显然,他们焦虑的不是家庭作业负担过重,而是如何在小升初过程中胜出,上一个优质中学。由于有这个“总开关”的存在,即使学校的家庭作业减少至零,学生的学习总负担也不会下降甚至反而上升。因此,就一般情形而言,完全可以得出如此结论:学生的课业负担,直接源自家长的远甚于学校,直接源自校外的远甚于校内。在升学的巨大压力下,家长除了给孩子不断加码,逼着也陪着孩子上没完没了的课外补习班,考没完没了的等级证书,又能怎样呢?发这样那样的禁令,禁办补习班,禁止各类考试、证书与升学挂钩,却不能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结果总是禁而不止,使学生和家长在焦虑之上又添茫然。

  隔靴搔痒虽常受人讥讽,毕竟还知道痒在何处,着力点大致是不差的,毛病出在科学性不足。至于这里痒,偏要去挠那里,这样的举措,则恐怕连喝彩声也得不到。

  作者系北京青年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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