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狮市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台

2013年03月04日14:52  石狮日报    

  我市今年春季普通中小学[微博]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日前出台。    据介绍,我市中小学课本费标准如下:小学一年级课本费35元;小学二年级课本费37元;小学三年级课本费50元;小学四年级课本费52元;小学五年级课本费53元;小学六年级课本费53元;初中一年级课本费104元;初中二年级课本费120元;初中三年级课本费100元。高中一年级课本费176元,作业本费18元;高中二年级课本费176元,作业本费18元;高中三年级课本费137元,作业本费18元。    市有关部门重申,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的教科书,严禁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涉及教科书的一切费用。课本(含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每门学科只能选订一种,由学校统一征订,严禁向中小学生强制统一征订除课本以外的任何读物、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课本、作业本费属于代办费管理范围,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进行分项核算,及时结清,并公布核算结果,主动接受物价、财政、教育、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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