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调查“午餐回扣”事件 家长忧秋后算账

2013年05月31日15:05  云南网    

  昨天上午11时后,给学生送餐的餐车就开到了东华小学,工作人员开始为学生的午餐做准备。校门紧闭,但可以看到学生在操场游戏、在学校楼下跳舞。记者试图进学校采访,但几次尝试均未果。记者从送餐车上的喷漆字样可以看出,餐车是昆明市护苗学生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的。该餐车下午1时后才离开。

  “部分小学午餐回扣”事件曝光后,涉事的东华小学的午餐昨日正常进行。昆明市相关部门已通过昆明信息港作出回应:昆明市检察院已依法调查涉嫌违法的人员;昆明市教育局已对全市教育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餐饮管理,并表示配送单位应配备管理人员对在校用餐的学生进行管理,所需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和实际需求由配送单位自行聘用,签订聘用协议,明确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的费用由企业支付。

  昨日,有东华小学家长[微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老师曾打电话说,“如果孩子不在学校吃午饭,中午讲卷子、讲作业什么的就不管我们家小孩了。”多数家长认可老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工作应获得报酬,但“拿钱最好拿在明处”。

  一月22餐,一餐8元,共176元

  “因为有记者在门口,今天保安都不让我进门了。”李女士来给女儿送学校六一活动表演所需服装,因为孩子还没有下课,保安不让进校,“孩子的餐费按月交,176元/月,一餐8元,按22顿饭算的。”

  李女士告诉记者,餐费有时也会因为节假日放假等原因,少一些。“餐费标准倒是不算多,便宜了肯定就会影响质量。”一次学校活动,李女士和不少家长都到学校帮忙,和学生一起吃了一餐,她并不满意,“菜一般,不是特别好也不很坏,但是米饭就差了点。没办法回家给孩子做午饭,只能将就。”

  近日的“午餐回扣”报道,李女士还没有看到。“如果真是这样,那真的不应该啊。”她担心有“回扣”,企业会为了节约成本而降低营养餐的标准。李女士认为,老师午间付出劳动,费用应单独划出来,不过不应该由学生家长承担。

  中午讲卷子,老师喊孩子回校吃午饭?

  “孩子每天下课了都喊饿。”唐女士已在网上看到相关报道,显得有些愤怒,“我家离这儿也就10分钟的距离,但是不敢不让孩子在学校吃。”她回忆,“护苗”的学生餐问题此前曾被曝光,她决定让孩子回家吃午饭,才吃一顿,老师的电话就来了。“他告诉我,如果孩子不在校吃午饭,他们中午讲卷子、讲作业什么的,就不管我们家小孩了。”她只好让小孩继续在学校吃午饭。

  “如果学校、老师,真的从中拿回扣,那肯定是不行的。我们能够理解老师中午看护很辛苦,但是不能从学生的餐费里边扣。学校可以和家长商量,我愿意交的。”唐女士说道。

  谈及“午餐拿回扣”一事,东华小学不少学生家长表示“可能存在”。蒋先生的家在东华小学附近,孩子在该校上完1-6年级。他说,孩子本来可以在家吃中餐,但碍于老师提出的午间辅导等原因,也没办法。

  胡同学两年前从东华小学毕业。“我们班当时只有一个同学没在学校吃午饭。”她回忆说,学校的午餐质量不好不坏,但可以加米饭、加菜,很少有同学吃不饱,“中午12点放学,午饭时间一个小时,1点到2点午休,老师会讲试卷,或让大家做作业,之后还有半小时休息。”

  新闻拓展

  “可疑”午餐,其他学校可能还有

  李女士拨打热线0871-64111111反映,孩子目前就读于五一路某小学,李女士说,自己孩子就读的小学,大部分学生都在学校吃中餐,由关上一个公司配送,“质量、营养都存在问题”。学校每月收取午餐费170元。李女士最不满的是,孩子们的饭菜,经常是冷的、硬的,“不卫生、不热乎、不营养,孩子经常拉肚子”。

  李女士说“170元并不贵”,她甚至宁愿每个月交200元餐费,只希望能让孩子吃得干净、卫生、营养。李女士曾于两年前吃过学校的中餐,“不知道是什么肉,硬邦邦的;炒莲花白,黄黑色的;饭又黑又硬。”在冬天,饭菜经常都是冷的。  李女士告诉记者,去年9月,她的孩子及所在班级的同学,因为吃了学校的中餐集体拉肚子,她非常气愤,反映过,教育部门回复得挺好,但最终不了了之。

  李先生的孩子在世纪金源一所学校就读,“报道里边的学校是8元钱的餐费,我们一餐是13元,8元钱就有1到3元不等的回扣,那么13元又会有多少回扣?”李先生希望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家长更害怕学校秋后算账

  昨日,一位到校给孩子送药的家长也抱怨学校的一些不合理做法,但当感觉到有镜头对着自己时,当其表现出紧张和无奈,“两个娃娃在里面……”

  一位知名小学学生的家长说,此前因为校服质量有问题,遭到家长投诉,有媒体提到了一名“何姓”家长,之后,学校所有姓何的孩子都被校方叫去“问话”了。

  “老师要收拾一个孩子太简单了!”该家长说,老师可以孤立学生,或者天天批评。这样下去,恐怕孩子不只是学习不好,一辈子都会有心理问题。作为家长,再憋屈也会忍着,“只是把学校惯坏了”。

  “拿钱最好拿在明处”

  记者采访发现,昆明小学众多,午餐费价格各不相同,每顿8元、10元,最高的有13元。

  孩子在某知名小学就读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午餐每顿10元,经过了家长委员会的考察,得到了家长的认可。每月交学校200元左右,其中包括老师午餐托管费。

  “在交费之前,学校说得很清楚,午餐在校吃的话,年级的老师会轮流在教室照看着孩子,很安全,家长也很放心。这是老师的休息时间,交这点管理费也很合理。”王女士说,学校并没有硬性要求中午一定要在学校吃,但很多家长中午无法照顾孩子,当然希望学校能管理午餐。

  家长陈妈妈也认为,与其暗地里在午餐费里给老师“回扣”,不如多交点钱给学校作为老师的午餐管理费:“我们作为家长,只希望孩子在学校吃得卫生一些、可口一点吃饱一点。但因为存在这种‘回扣’问题,现在孩子在校的午餐不好,一些老师都不愿意在校和学生一起吃午餐。拿钱最好拿在明处,让家长和校方安心。”

  一位公立小学的曹老师向记者透露,学校一开始就明确规定向家长收取的费用含教师午餐托管费,所以没有存在回扣的现象。“每天中午在教室里和学生们午餐,也不觉得辛苦,因为是本年级老师轮流守着学生,和学生吃一样的午餐。这样,其实有更多的时间批改作业、准备教案,同时增加了给差生补课的机会。”曹老师认为,只要是校方公开午餐收费,通过正规方式给予教师补贴,教师收午餐“回扣”的现象就不会存在。

  官方回应

  企业支付配送所需管理人员费用

  昆明市相关部门昨日就“部分小学午餐回扣”报道作出回应。昆明市检察院已对涉嫌违法的人员进行依法调查,市教育局已对全市教育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餐饮管理。

  据介绍,近年来昆明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学生中餐管理服务工作,明确规定:为学生供餐的单位必须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招标必须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家长代表及专家评审人员等组成招标领导小组,严格审核参加招投标的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资质。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场所,安排值班人员,配合协助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做好学生中午在校用餐和休息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同时,配送单位应配备管理人员对在校用餐的学生进行管理,所需管理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和实际需求由配送单位自行聘用,签订聘用协议,明确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的费用由企业支付。  昨晚8时,盘龙区也就此发布新闻通报。盘龙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段琳表示,“针对小学中餐的问题,盘龙区教育局在早前分了3个专项组做过专项的检查,针对现在媒体提到的问题将展开进一步调查。”

  企业自行聘用人员是否意味着,企业也可以聘用教师?“聘用人员是企业根据自身需求来决定。”段琳表示,由于学校安排的值班人员只是协助,主要的配餐和用餐期间的安全工作应该由企业承担。

  对于有些家长提到的学校老师会利用中午用餐之后的1个小时讲试卷,布置作业等的问题。段琳明确表示,为了给学生减负,午间是不允许教师上课的。

  “针对这一次的午餐回扣的事件,将做进一步调查,如涉嫌违规、违法将由纪委和司法机关介入,进行严肃处理,加强管理,欢迎媒体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段琳说道。

  律师说法

  学校拿“回扣”可按贿赂罪追责

  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这个问题,单用道德标准去制约是不行的,从法律上来说,学校从供应方拿到“回扣”而不入账,数额较大的会构成犯罪,可以按照受贿罪去追究刑事责任,而现在只要达到5000元就能依法进行追究。

  变相的利益分割,管理应加力

  明靖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文曙:学生每天8元的餐费应该全部用于学生的餐饮,中间出现了1-3元的回扣,这就反映出我们管理者的失职。收取学生餐费,学校是被委托收取的关系,但“午餐回扣”侵犯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利益,属于变相地从学生手中分利益,不道德更不合法,应该进行监管和处置,并加大监管力度。(韩海阔 李莉 蔡靖妮 李美娇 成长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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