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婧
晨报讯 如何防止“毒校服”事件再度发生?昨天,市教委、市质量技监局联合制订了上海市中小学[微博]生校服抽查及送检流程,建立校服质量检测信息沟通机制,今后中小学生校服将实行“双送检”。即校服出厂前,生产企业要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校服出厂后,各中小学校应将校服抽样送检,合格才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根据流程,学校应当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并向区县教育部门备案,敦促生产企业尽快到区(县)质量技监部门申报。
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学校在验收生产企业送交的订购校服时,必须查验该批次校服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拒收未经检验合格的校服产品。各中小学校应当主动将校服抽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质量技监部门将把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教育部门、工商部门。市教委将通过“上海教育督查”短信平台将上述生产校服企业名单告知各区(县)与中小学校,中小学校不得向列入“黑名单”的生产企业采购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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