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减负“十项军规”第二次征求意见

2013年09月06日14: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9月5日电  (记者赵婀娜)于8月29日结束征求意见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经过修改后,5日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

  两次征求意见稿的差异,主要集中在第一次征求意见中争议较大的部分。其中,第一稿中“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改为“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第一稿中“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改为“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

  此外,“每天锻炼1小时”的相关规定从第九条升至第五条;“严禁违规补课”的相关规定增加了“学校和教师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强化督查”的相关规定增加了“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和“开展经常性检查”。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强调,制订《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只是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个方面。近年来,教育部采取了一些举措,如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材、启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实施教师“国培计划”、推进中小学[微博]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等。近期,教育部还将出台小学升初中办法、中考[微博]改革意见、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意见、高考[微博]改革方案等。同时将进一步加大课程改革力度,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据了解,被称为减负“十条军规”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2013年8月21日征求意见稿)自8月22日至2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教育部在对近6000件意见建议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十条军规”进行了修改。本轮征求意见将截至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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