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男生与12岁女生开房引家庭教育探讨

2013年12月05日10:07  中国青年网    

  “16岁的男孩与12岁的女孩通过互联网结识,吴某在明知小艳为不满14周岁幼女的情况下,仍持本人身份证带领持有户口簿的小艳多次到连锁酒店入住,并多次与小艳发生性关系,后被查获。近日,吴某因犯强奸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新京报)”

  16岁男孩带12岁女孩多次“开房”,最惊讶的莫于数字了,一个16岁,一个12岁,都还是未成年。他们的父母在哪?要是看到自己的孩子做这种事,肯定很犯愁。可是,愁的仅仅是他们的父母吗?!

  近年来,未成年犯罪事件逐年上升,这其中性暴力犯罪也占了很大比例。最近热议的“李某某”事件就是一个典型。如果说教育占五星,李某某至少占四星半吧,首先他有一对健康的父母,有良好的家境,有不错的教育背景,有极好的天赋,有着品德素质优秀的亲朋好友圈子。这些因素按道理都不可能陪养一位“强奸犯”,可是事实就是发生了。在网上并未对16岁和12岁孩子的父母作介绍,但是可想而知,他们虽然没有李某某同样的背景,但却也做了“离经叛道”的行为,与李某某事件不同,他们是你情我愿,可是这看似不同背后其实是社会教育的缺失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

  社会给了这些未成年人太多的诱惑空间,看到此则事件的标题,很多网友都对这两位孩子的父母加以指责。诚然,他们父母肯定有监管缺失的责任,但作为社会也应该有相应的责任。在社会中出现的很多成人化的活动,电视里也有成人化的影片,网吧里也有成人化的视频,成人世界腐朽的东西到处充斥在未成年人的身边,却没一条法律对这些行为的约束,导致他们无孔不入,家长[微博]不是24小时保姆,不可能天天在孩子身边,约束孩子行为,还孩子们一个洁净的社会文环境,迫在眉捷。

  一对未成年人开房事件该愁的不仅仅是当事人父母,还有我们,还有学校、还有社区、还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孩子们是我们的未来,我们的希望,做好青少年教育工作不仅仅只是家长的责任,更是社会的责任,更是我们的责任。我们需要的是以身作则,政府部门需要拟定相关法律,学校要给学生多方面的教育,不仅仅是教学生课本上的知识,还有求生知识、安全知识、性教育知识等等涉及生活方面的知识都需要教给他们。

  社会环境的干净整洁需要大家维护,而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的维护更是我们每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文/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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