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禁令红线能否托住师德底线

2013年12月10日11:01  现代教育报    

  教育部日前公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教师有体罚或骚扰学生、收礼或有偿补课等10种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常看教育新闻的读者不难明白,近年来有关教师违反师德、乃至违法乱纪的报道可谓层出不穷:绿领巾、性侵女幼童、有偿家教……这些事件或案件的发生使得自古被冠以种种美名讴歌的教师,在师德方面饱受指责。

  应该说,此次教育部出台的师德“十条禁令”及其处分措施,是对诸如类似师德事件频发的回应,也是对教师群体中少部分害群之马的又一次新的警告。至于能在多大程度上产生效果,能否以禁令红线托起师德底线,恐怕并不是简单的一件事。

  从具体内容看,“十条禁令”涵盖教师言行举止的各方面。有些是绝大部分教师都能遵守或者说认为应该遵守的,实践起来也基本没有多大争议的,如明确规定“严禁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等;有些则是明显具有针对性,比如针对曾发生过的“范跑跑事件”规定“遇到突发事件,教师有责任保护学生安全”等;还有一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的难、需要在概念和操作上加以界定的,比如,人人都知道体罚学生不对,但人人又都明白教育其实又离不开批评和适当的惩戒,两者之间的界限如何界定?面对顽皮的孩子,教师该何去何从?惩戒的边界在哪里?如果这些不能界定清楚,或者即使界定清楚而没有具体的操作细节,很可能造成教师在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放不开手脚”。如果是这样,师德底线倒是守住了,可是却违反了教育教学的初衷,最终还是以孩子们正常的成长发展为代价,得不偿失。

  类似的还有“有偿家教”。其实这个话题也是老话题。针对这类话题,教育部门不止一次地表示“零容忍”、一票否决,有的省市甚至采取教育立法的形式加以禁止,可结果呢?屡禁不止!不是教师们喜欢“顶风作案”或者“师德水平”真的很低,而是市场真的很有需求。明明是市场有需求的,却要靠行政命令去禁止,想不碰壁都难。

  当然,也许有人会说,教师可以无偿家教啊?这听起来确实是个好主意,可是,别忘了,在市场化的今天,别的行业都可以靠兼职获取报酬,为何独有教师不能?再说了,一些学生也确实需要请个家教在额外的时间补补课,而且,给这些特别的孩子补课的也需要特别的智慧和技巧,一般的教师恐怕还“拿”不下来。如此这般,教师提供了额外的服务,家长[微博]为此付出些报酬又有何不可?可见,在这一问题上,相关部门反对的应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教师,或者是“在课堂上故意留一手”而在课外大赚学生钱财的极个别教师。如果不加区分而采取一刀切禁止的做法,恐怕部分家长们也不会买账,而一些教师在现实生存的压力下,也会“见招拆招”,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如此这般,禁令最后难免沦为一纸空文。

  中国的许多事情说说容易,制定十条八条禁令也不难,难的是有效落实。而要落实到位,不仅需要治标,更需要治本。这“本”就是系列的配套改革,比如教师待遇的提升,比如改革应试为主的考试制度等等。不然,仅靠禁令是很难托住师德底线的。

  □    文/本报评论员 张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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