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取消中小学借读 保证“籍随人走”

2014年02月21日07: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京2月20日电 (张楠)“中小学[微博]校将全面取消借读,新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均不再设置借读”。20日,江苏省教育厅向社会通报,从2014年起,原需要借读的情形,将统一作为准予转学项目,保证“籍随人走”。

  据了解,义务教育学籍规定,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如果父母因工作和居住地跨当年招生区域迁移,确实需要转学的,准予转学。

  而对于取消借读,是否取消择校的说法。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教处处长马斌表示,国家教育部要求小学就近入学,2015年初中择校只能有5%以内。新的规定是要求“籍随人走”,也就是学生在哪里上学,学籍就必须在所上学校中,不可以两者分开。

  江苏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洪流介绍,要淡化户籍概念,将学生的考籍与户籍相脱钩,保证学生在学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权利,避免学生因考试而奔波。中考[微博]实行考籍与户籍对应,而高考[微博]将与实行数据对接,凡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学籍状态的应届学生,都可以作为应届考生报名参加高考。

  洪流表示,普通高校阶段进一步明确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不得转学、低星级学校不得向高星级学校转学、没有达到转入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本招生区域初中毕业生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转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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