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孩校内跌倒受伤 多方求证出两种解释

2014年02月26日12:05  沈阳晚报 微博   

  刘女士的女儿读小学一年级时,在校内意外受伤。学校告诉刘女士“是被高年级学生碰倒的”,女儿则告诉她“是踩到滑木板跌倒”的。刘女士认为,两个说法相去甚远,她想了解真相为了女儿的后续治疗。

  投诉

  女儿校内受伤

  刘女士说,她的女儿是2013年4月4日晚上受伤的,女儿所在的沈阳市翔宇中学(以下简称翔宇学校)老师打电话通知她,女儿在学校受伤,让她尽快前往学校。“女儿当时一年级,还未到7周岁的年龄。”刘女士说,当她赶到学校看到女儿时,发觉孩子的伤情远比老师描述的要严重。

  刘女士提供的一份“病程记录”显示,刘女士女儿在摔伤约3小时后就诊,受伤部位为头部左侧,有过意识不清、哭闹、头痛、四肢无力、抽搐等现象。通过CT检查初步诊断为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刘女士说,她担心这次受伤留下后遗症。

  刘女士告诉记者,女儿受伤治疗后,表现出恐惧、情绪失控和注意力不集中的现象,视力也出现模糊下降。因为女儿不能正常上学,不得不回家休养,刘女士为孩子选择了另外一家小学重读。同时向法院起诉,索赔医疗费、学费、精神损失费合计近40万元。

  学校

  是被大孩子碰倒的

  6岁女孩校内跌倒受伤,到底是怎么造成的?翔宇学校一名校领导在电话中称,事发时为下课时间,班主任老师用手拉着刘女士女儿,一名高年级学生在走廊奔跑过程中碰倒了刘女士女儿,刘女士女儿被碰倒后没有什么表现,但学校还是做了紧急处理,将孩子送到了医院。医院检查的结果基本正常,学校所在的小学部还拿出了3000元补养费。

  刘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两份录音,对话者为刘女士与她的女儿。在录音中刘女士女儿称,“二楼楼梯上有一个木板子,因为踩到了这块滑木板跌倒。”刘女士认为,这与翔宇学校给出的受伤原因相去甚远。

  刘女士认为,翔宇学校学生多,操场面积小,学校管理混乱,是造成女儿受伤的原因之一,6岁女孩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在全日制寄宿学校,女儿是在学习生活期间受到的伤害,翔宇学校未尽到相应职责。刘女士说,翔宇学校声称“被高年级学生碰倒”,属于推卸学校责任。

  “如果在路上崴了脚,是不是该起诉公路局,两件事有点雷同。”学校相关人员称,刘女士起诉翔宇学校设施有问题,索赔几十万赔偿金,学校不能答应,学校方面只能遵从法律的判决。

  质疑

  了解真相怎么这么难

  据翔宇学校介绍,有关刘女士女儿校内受伤的事情经过,学校已经在沈阳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备案。

  刘女士告诉记者,每当谈及女儿受伤引发的问题,她都很激动。“女儿如何受伤,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明确说法。”刘女士说很关心事发时的情况,只有了解了真实情况,才有助于帮助女儿摆脱“受伤引起的心理疾病”。

  “事情已经发生了,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受伤学生家长[微博]更关心孩子将来的身心,想了解真相怎么这么难?”刘女士说,女儿受伤治疗后,她带领孩子前往沈阳市儿童医院心理科就诊,诊断为感觉统合严重失调,有抑郁、焦虑、恐怖、强迫等情绪障碍症状,并被医院建议收住治疗一年。(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梅天磬 实习生 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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