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送娃去童星班 舞蹈课学“丢手绢”(图)

2014年03月13日10:45  中国新闻网    
图为“倾城影视”门店。 图为“倾城影视”门店。
家长遇“星探”送孩子去童星班 舞蹈课学“丢手绢” 家长遇“星探”送孩子去童星班 舞蹈课学“丢手绢”

  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谚语越来越深入人心,早教、职业英语培训、课外辅导、儿童演艺等各式培训机构也日渐兴盛。为了不输在起跑线上,职场白领抓紧下班时间培训充电,家长[微博]们早早就给孩子设定一条成才之路。与之相携相伴的是,市场上培训机构良莠不齐,出现的纠纷也呈明显上升趋势。

  据市消委会统计,去年被登记在案的教育培训投诉多达1500余起,比上年增长超过100%。其中,便有不少投诉涉及培训内容的前后不一,然而由于签订的合同存在课程内容约定不清晰或者违约责任不平等,消费者与培训机构发生矛盾后,才发现维权过于艰难。

  家住南山的朱女士便遭遇了这种事情,培训内容“货不对板”,想要退费退不成。这起纠纷拖了近半年时间,至今仍没有结果。

  去年被登记在案的教育培训投诉多达1500余起,比上年增长超过100%。其中,便有不少投诉涉及培训内容的前后不一,然而由于签订的合同存在课程内容约定不清晰或者违约责任不平等,消费者与培训机构发生矛盾后,才发现维权过于艰难。

  路遇“星探” 参加培训

  “这孩子看起来很有潜质,可以参加我们的面试,合格后就可以参加我们的才艺培训班,有音乐、舞蹈全方位培训,合格后还可以参加影视剧表演。”如果在街头听到这样的称赞,十有八九,是被星探相中了。被赞小孩有潜质早已心花怒放,还能进入光鲜亮丽的演艺圈,更让不少家长充满期待。

  去年8月份,朱女士带着上小学的儿子在海岸城逛街,跟这样一位“星探”偶遇了。儿子是学校合唱团成员之一,朱女士架不住“星探”三天两头地来电夸奖,带儿子到海岸城保利中心的“倾城影视”面试。初试、复试一路过关斩将,儿子最后顺利获得了在机构培训的资格。

  朱女士看了他们培训机构的资料,还跟深圳广电有合作,也没核实。朱女士说,她与对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艺员培养同意书》,培训时间从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费用总计16800元。

  《同意书》上称,培训内容包括音乐、舞台、主持、T台,签约期间不记课时,含12个月的专业训练,含8次或以上公益、商业、电影、电视、活动、广告、形象代言等演出机会。

  舞蹈课只学“丢手绢”

  8月份报名后,朱女士整整等了2个月,才等来培训机构的上课通知。“9月份说是刚开学比较紧张,他们就没开课,10月份又说国庆放假,等到了10月下旬才去上课。”朱女士告诉记者,尽管合同对课时未有约定,但基本是每个周六下午上课,4个小时的课程包括舞台、音乐等4门课。

  第一周过去感觉还可以,老师会教大家一些基本的形体动作,家长们都很满意。可是第二个星期再去,朱女士感觉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上课老师换了一个,音乐课就是让小孩子听音乐,舞蹈课让小孩子玩“丢手绢”,T台课则是让小孩子自己玩自己的。舞蹈课上有那么几个孩子看似还练得不错,结果一问,人家之前就有基础的。“爱理不理的”这是包括朱女士在内的众多家长对老师的评价。

  不仅之前承诺的专业老师看起来有点业余,就算是报名前所说的可以去参加的周杰伦演唱会,最后也被培训机构一句“你的小孩达不到要求”而未有成行。家长们随后还发现,班里40多人,报名培训的费用各不一样,费用高的将近2万,费用少的也有六七千。而所谓的初试、复试同样是做做样子,每一个面试的小孩,基本都能得到报班资格并得到“有潜质”的评价。

  发现这些问题后,家长们的内心开始失衡了。上了4周的“没有任何收获”的课程后,朱女士决定让儿子退学,认为课程不值,并要求培训机构退费。同样要求退费的家长共有20多人。

  想退费碰上“霸王条款”

  让家长们意外的是,培训机构拒绝退费,理由是在当初签订的《艺员培养同意书》上有注明:家长如果中途违约或退出,不能退回任何费用;而培训机构违约,只需要退还家长们余款即可。缴费后,培训机构只提供了一张简单的收据,如果家长坚持索要发票,对方就会用餐饮发票甚至是其他企业的发票来代替。

  一方拒绝退费、一方彻底放弃上课,双方僵持至今。在保利广场的“倾城影视”门店大门口,挂着众多演艺明星的照片,门口海报标明的业务包括艺术培训、影视制作、模特礼仪、演艺经纪等。不过,记者发现,原本张贴在柜台后与“倾城影视”并列的深圳广电相关标志,如今已不见踪影。家长们随后也查实,该公司与深圳广电并无合作关系。

  该公司网上宣传说,“倾城影视在艺人的造型表演、音乐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意见和指导,以完善的艺人艺能培训、包装、经纪体系为基础,构建业界一流的高效运营团队娱乐传播品牌”。对于家长们的投诉,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

  朱女士如今颇为无奈。经过协商,培训机构答应退还她6000多元,但这么算下来,4节课的学费就高达1万元,还是让她无法接受。更让她气愤的是,发生纠纷后,家长们找街道办介入协调、向市场监督局提出申诉,培训机构态度却极为恶劣,协商未能取得进展。如今,家长们已决定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委会说法:

  慎签合同 明白消费

  对于朱女士的遭遇,市消委会法律事务部部长靳丽娟表示,如果消费者想解除合同,首先要看究竟是哪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再继续履行。“家长认为是培训机构违约,那么家长要拿出相关证据;如果培训机构当初承诺的课程现在没有做到,那么就是培训机构违约。”

  靳丽娟说,如果是培训机构违约,那么它要退还剩余款项,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培训机构把所有价款都扣除,这种责任就过重了。比较公平的做法就是,家长按照没有优惠的价款扣除这四次课程的价钱,再加上20%的违约责任,这样剩下的钱就应该退还给家长。

  “培训机构的合同明显是违约责任不对等,无论是哪方,犯一样的错,后果都应该是一样的。”她说,合同中“家长如果中途违约或退出,不能退回任何费用”是明显的霸王条款,这样等于说减轻了培训机构的责任,同时加重了消费者一方的责任。

  不过,靳丽娟表示,现在的首要问题是要厘清谁对谁错,怎么证明对方违约。对于家长来说,合同没有对课程内容做具体约定,也确实是很大一个硬伤。她提醒消费者,在报班学习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中对相关课程内容的约定。(深圳晚报记者 陈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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