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校园性侵别再“无知”和“沉默”

2014年04月16日17:06  新华每日电讯     收藏本文     

  新华社广州4月14日新媒体专电(记者郑天虹 毛一竹)一名年过花甲的乡镇体育教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利用上课之便,先后猥亵了20名一年级女生,致使这些无辜幼女身心遭受极大伤害。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教师潘启新有期徒刑6年6个月。

  近年来,教师猥亵性侵未成年学生的案件时有发生,给未成年人的成长蒙上了阴影,令师德“蒙羞”。在一桩桩案件的教训背后,校园如何筑起“安全岛”?如何防止性侵“魔爪”伤害未成年人?

  校园性侵案多发让师德“蒙羞”

  曲江区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5月13日期间,在曲江区某小学担任一年级体育老师的潘启新,利用学生在操场排队、课间做游戏、玩耍或下雨天在室内上体育课之机,在操场围墙边的树荫下、体育室器材室门口、室内、教学楼下的树荫处以及教室内,先后猥亵了20名一年级女生。其中三名女生经妇科检查,被诊断为外阴炎。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潘启新身为人民教师,为寻求刺激,利用课堂教学或课间休息之机,在公众场所多次触摸多名未满十四周岁女童身体隐私部位,对被害人进行猥亵,严重损害了女童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应从重处罚。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事实上,韶关曲江的教师猥亵学生案并非个案。2013年,海南万宁一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被媒体曝光后,一度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校长陈在鹏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不久前,曾培养出刘璇、李小鹏等奥运冠军的湖南省体操运动学校,也被曝出校长刘某强和副校长曾某涉嫌猥亵年幼女学员。检察机关于2013年11月将二人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批捕。

  2014年3月,在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观珠中学,女生杨某凌晨1时在学校宿舍熟睡时,被巡检宿舍的学校主任郑某叫醒,将其带到办公室用手机拍摄裸体照片并猥亵。目前,郑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审讯中供认了自己的作案经过。

  这些案件的发生引发网友极大愤慨。

  一名网友说,教师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是非常高尚和圣洁的,心中有爱,春风化雨,教书育人,影响下一代,但这些教师的行为如此丑恶,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丧失了起码的职业道德。

  受害者保持沉默凸显性教育空白

  广东省政府督学钟院生认为,校园性侵案的一再发生,折射出一种观念弊端。从曲江这一案件来看,教师长期的猥亵行为,直到在大量的受害者出现才被揭发。这说明,可能开始时涉案教师只是从一个女学生开始,得逞后没有人举报就把犯罪之手伸向更多的学生。

  “长期以来,在农村乃至整个社会都有一种观念,认为女孩子被侵犯是一种羞耻,自己不敢说,父母也不敢对外声张,怕说出来让家庭蒙羞,女孩子清白受污,甚至会招致外人指责是女孩子不检点。”钟院生说,这种观念让不良教师的违法行为得寸进尺,导致女学生受侵害而不被察觉。

  与此同时,一些受害者的沉默也反映出未成年人性教育的空白。华南理工大学[微博]法学教授徐松林认为,这种犯罪行为本身具有一定隐蔽性。案件多发生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年龄普遍较小,多数是未成年人,自我防范保护意识较弱,一些年幼学生根本意识不到这是一种犯罪。

  防止性侵,性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去年9月,“童话大王”作家郑渊洁在北京一所小学的开学典礼上,给孩子们上了第一课“如何防性侵”,并在自己的微博上播放了视频。视频中,郑渊洁告诉孩子们:“如果‘吸血鬼’把手放进你的衣服里,你要说一句话‘我还不满14岁,你想坐牢吗?’然后马上告诉爸爸妈妈,吸血鬼就会被抓走。”

  专家认为,为防止校园性侵案一再发生,性教育首先要“从娃娃抓起”。徐松林建议,仅靠生理卫生课是不够的,编写相关教程或培训的专业老师,要给孩子提供有质量和有针对性的、符合相应年龄层接受程度的防侵害教育。

  其次,从源头上治理校园性侵事件,整个校园和社会要营造一种氛围,鼓励受害学生第一时间“说出来”。

  再次,还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性侵教师的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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