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条件
1、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2、具有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居住在丰台区的(以房屋产权证明为准)本市其它区县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申请程序
1、5月1日至5月31日登录系统,选择“丰台区”后,点击“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待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信息采集表》。
2、6月14—15日,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全家户口簿、家庭实际居住地有关证明(房屋产权证明)、《信息采集表》,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具体时间及要求于6月初见学校通知)。
三、重要提示
1、适龄儿童父母需在5月3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成功,学校才能审核入学信息。
2、因身体原因未在当年入学的,需持全家户口簿、家庭实际居住地有关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证明,于5月31日前(每周三下午2:00-4:00)到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望园西里4号)进行审核;再进行信息采集。
3、适龄儿童需在规定的时间,到教委划定的学校审核入学信息。如未按时到校审核,教委划定的学校因学位已满接收有困难的,由教委协调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4、适龄儿童入学信息一经学校审核通过、系统提交成功,将无法撤销或修改。
5、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承担由于填写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产生的相应责任和后果。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