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初二学生因未帮同学写作业,竟遭4名同学毒打。日前,被打学生将打人者和学校一并诉至房山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6万余元。
据原告小磊称,他是房山区某中学初二年级的学生,同班同学小旭、小宇等4人经常要求自己替他们写家庭作业。如果不顺从,4人就会对他进行威胁和殴打。
2013年4月的一天,由于小磊没替小旭写作业,课间休息时,小旭、小宇等4人便对小磊进行了殴打,造成小磊头部外伤、多发软组织损伤等。
小磊的父母称,事发后,小磊经常被噩梦惊醒、白天少言寡语,并且不愿意到学校上学。经医生诊断,小磊处于抑郁状态。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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