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校车合法却超载司机缺培训线路不熟

2014年07月12日10:43  新华每日电讯     收藏本文     

  湖南湘潭市一辆幼儿园校车坠入水塘事故发生后,公众追问:事故校车是否合法?司机是否有资质?

  ——出事校车有合格证 超载近一倍

  11日下午,湖南省政府召开湘潭校车“7·10”事故新闻发布会,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葛建中介绍,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可以初步判断事故发生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该校车存在超载行为;二是事故车未按审定的通行路线行驶,事发路段不在该校车经审定的通行线路内。

  据介绍,事故车为一台核定载客人数为8人的五菱牌改装校车。该校车头次核发为2013年9月10日,第二次核发于2014年4月11日,两次经 过车管所的车辆检测线,检测结果均为合格,并经过外观检查,后被湘潭市中小学[微博]幼儿园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并颁发校车使用许可决定书。 2013年7月10日,被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改装,并下发校车整改专用合格证。

  事发前,事故车在前一个站点卸载了4名幼儿,事发时车上仍载客11人,实际共载客15人,超载近一倍。

  ——司机上岗仅几天 缺培训线路不熟

  湘潭市有关部门透露,事故校车驾驶人叫郑友华,家住湘潭县云湖桥镇史家坳村荷叶组,2009年11月17日取得准驾车型C1驾驶证,2013年8月18日获得校车驾驶资格,审核单位为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1日上午,湖南省召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紧急视频会议介绍,经初步调查,事发校车的司机上岗仅几天时间,对校车行驶线路不熟悉,缺乏必要的校车驾驶培训。

  另据了解,乐乐旺幼儿园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侨村。2010年开办,在湘潭县教育局办证。2011年1月响塘乡划归雨湖区,2011年4月11日在雨湖区教育局换证。

文章关键词: 校车培训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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