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生守则操作性强 删“见义勇为”引争议

2014年08月06日10:00  钱江晚报     收藏本文     

  近日,教育部公布《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将原版《中小学生守则》和针对小学生、中学生的两个《日常行为规范》合二为一。现行的守则自2004年制定,迄今已沿用10年。

  与旧版相比,新《守则》增加很多贴近中小学生学习、生活的内容。控制上网时间、会自护懂求救等与时俱进的内容获得众多网友好评;不过,删除“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引发争议。

  修改后的守则

  “爱祖国”的表述更具体了

  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由过去的10条缩减为9条。

  新版“守则”300多字。每则都由三个字提纲契领,后有若干短句概括具体做法,更易记易行,具可操作性。如第一条“爱祖国”细化为“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而在旧版守则中只简单表述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爱学习”则细化为“上课专心听讲,勇于发表见解,按时完成作业,养成阅读习惯”等。

  一些表述较空泛,操作性不强的内容,如“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等则被删除。

  此外,与传统的“孝敬父母、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等词汇相比,新《守则》引入了很多新鲜的时代词汇。诸如:热心志愿服务、自觉礼让排队、控制上网时间、会自护懂求救、远离毒品等,都是第一次提出。

  保护环境也引入《守则》,变成“护家园”的内容,还增加了“垃圾分类”、“低碳环保生活”的内容。

  修订后的守则内容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多位杭城小学校长给予了肯定的评价。

  杭州崇文实验学校校长俞国娣说,原来的《守则》里的内容,比较概念化,现在的一些做法更具体了,“对孩子从小的养成教育,需要具体化,让孩子明明白白知道,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俞国娣说,修改过的《守则》,对学校来说,更有操作性,“学生有没有做到,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看到。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他们在行为规范的养成上,需要这样直观的行为表述。”

  杭州天长小学校长楼朝辉说,新《守则》最大的好处在于,努力向着学生的行动靠拢。“原来的守则是空泛的,最大的问题在于无法转化为学生的行动。从儿童的行为特点来说,只有贴近他们的生活、学习的实际,才能转化为他们的行动。”

  与时俱进

  新增“会自护懂求救”

  守则中新增的“会自护懂求救”内容将提高中小学生防护意识。

  然而,也有专家及部分教育工作者认为,此类要求可以更具体一些。

  有学者提出,此次守则修订的内容,更加便于记忆、更为朗朗上口;然而在具体说明方面,可做出更多努力。比如,在防范性侵方面,有些国家和地区明确提出“背心和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能让别人摸”,这样的倡导方式可以更多一些。

  关于守则里“远离毒品”的内容,一位学生家长[微博]说,“远离毒品”这样的要求离孩子有些远,并存有顾虑。“青少年阶段有一个叛逆期,越是强调禁止的东西,他可能越想去尝试。对于不是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时是不是应该更慎重一些?”

  一些规定也应该加强配套措施的完善。比如,垃圾分类低碳生活方面,家长认为,很多地方并不具备垃圾分类的条件,这样要求学生,最终还是难以实现。

  “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有赖于守则的约束,同时也离不开老师、家长等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守则对学生加强引导。”多位专家指出,许多守则里要求的内容,譬如“红灯行绿灯停”,只有家长、老师做到了,在教导学生时才具有说服力。

  对于删除“见义勇为”这一内容,也有专家不认可。

  “规定中还是应当保留一些体现优良传统和品质的相关要求。毕竟,在倡导见义勇为的同时,可以教给学生们方式方法,其实两者并不矛盾。”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遇到坏人坏事,如果守则提出“结合自身能力和实际情况采取行动”,是不是更具有指导性。(本报实习生 程晓琳 本报记者 梁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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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中小学生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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